功能主治:用于镇咳,祛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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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溴丙胺太林15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帕司烟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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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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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702 |
国药准字H20058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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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镇咳,祛痰。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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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日3~4次,每次15mg,饭前服,睡前30mg;治疗遗尿可于睡前口服15~45mg。 |
口服。1.治疗: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顿服。2.预防:一日按体重10~10mg/kg,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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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出血性疾病及术前、尿潴留、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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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未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未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严格按照儿童用法用量服用或遵医嘱。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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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镇咳,祛痰。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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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有较强的阿托品样外周抗胆碱,抗毒蕈碱作用,也有弱的神经节阻断作用。其特点为对胃肠道平滑肌具有选择性,故抑制胃肠平滑肌的作用较强,较持久。对汗液、唾液及胃液分泌也有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本品不易通过血离屏障,故很少发生中枢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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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脏病、肝功能损害、高血压、呼吸道疾病等患者、孕妇及老人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用本品后症状未缓解或消失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