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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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酸沙丁胺醇,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硫酸盐。 |
枇杷叶,苦杏仁,川贝母,麦冬,地黄,甘草,桔梗,薄荷。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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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地奥九泓制药厂 |
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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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457 |
国药准字Z45022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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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疾病。 |
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及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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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推荐剂量为一次8mg,一日2次。 |
口服:每次15-30毫升,每日3次;7岁以上儿童用量减半,3-7岁服1/3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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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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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应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β2-激动剂舒张子宫平滑肌,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必须应用时可在产科医生指导下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应慎用,使用时从小剂量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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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疾病。 |
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及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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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选择性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能选择性作用于支气管平滑肌β2肾上腺素受体,而呈较强的舒张支气管的作用。在治疗哮喘剂量下,对心脏的激动作用较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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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功能不全等患者应慎用; 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 3肾上腺素受体兴奋剂敏感者慎用,使用时从小剂量开始。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