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射用头孢美唑钠
大熊制药株式会社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由对头孢美唑钠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摩氏摩根菌、普罗威登斯菌属、消化链球菌属、拟杆菌属、普雷沃菌属(双路普雷沃菌除外)所引起的下述感染:1.败血症2.急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脓胸、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3.膀胱炎,肾盂肾炎4.腹膜炎5.胆囊炎、胆管炎6.前庭大腺炎、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子宫旁组织炎7.颌骨周围蜂窝组织炎、颌炎在日本137家医院2,819例静注、静滴、肌注临床研究(包括双盲试验)中,能够判定疗效且属于本品所批准的适应症的1,409例的临床结果如下(难治性或严重感染,随症状将每日量成人增至4克(效价)、小儿增至150毫克(效价)/公斤体重):1.败血症: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引起的败血症的总有效率为80.6%(25/31),用药量为成人每日2~4g,小儿50~150mg/kg。2.呼吸系统感染: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摩氏摩根菌、普罗威登斯菌属等引起的呼吸道感染的总有效率为79.7%(267/335)。点滴或静注的用量为每日2~4g。在双盲试验中,本品的疗效得到了验证。3.胆道感染:本品向胆汁中排泄较好,在胆汁内可达到较高的浓度。对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引起的胆囊炎、胆管炎的总有效率为83.1%(49/59)。给药量为每日2~4g。4.腹膜炎:对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拟杆菌属、普雷沃菌属(双路普雷沃菌除外)等引起的腹膜炎总有效率为87.596(161/184)。多为静脉滴注,用药量为每日2~4g。5.尿路感染:对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库氏摩根菌、普罗威登斯菌属等引起的膀胱炎、肾盂肾炎的总有效率为73.1%(302/413)。用药量多为每日1~2g。以慢性复杂性尿路感染为对象的双盲对照试验的结果证明了本品的疗效。6.妇产科:对大肠杆埃希菌、肺炎杆菌、奇异变形菌、消化链球菌属、拟杆菌属、普雷沃菌属(双路普雷沃菌除外)等引起的前庭大腺炎、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子宫旁组织炎的总有效率为94.796(232/245)。用药量多为每日2~4g。7.口腔外科:对消化链球菌属引起的颌周围蜂窝织炎、颌炎的总有效率为83.896(119/142)。给药量多为每日2~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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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美唑钠 |
本品每片含盐酸氨溴索30毫克。辅料为:乳糖、淀粉、胶态二氧化硅、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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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熊制药株式会社 |
上海勃林格殷格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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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10338 |
国药准字H20030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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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对头孢美唑钠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摩氏摩根菌、普罗威登斯菌属、消化链球菌属、拟杆菌属、普雷沃菌属(双路普雷沃菌除外)所引起的下述感染:1.败血症2.急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脓胸、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3.膀胱炎,肾盂肾炎4.腹膜炎5.胆囊炎、胆管炎6.前庭大腺炎、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子宫旁组织炎7.颌骨周围蜂窝组织炎、颌炎在日本137家医院2,819例静注、静滴、肌注临床研究(包括双盲试验)中,能够判定疗效且属于本品所批准的适应症的1,409例的临床结果如下(难治性或严重感染,随症状将每日量成人增至4克(效价)、小儿增至150毫克(效价)/公斤体重):1.败血症: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引起的败血症的总有效率为80.6%(25/31),用药量为成人每日2~4g,小儿50~150mg/kg。2.呼吸系统感染: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摩氏摩根菌、普罗威登斯菌属等引起的呼吸道感染的总有效率为79.7%(267/335)。点滴或静注的用量为每日2~4g。在双盲试验中,本品的疗效得到了验证。3.胆道感染:本品向胆汁中排泄较好,在胆汁内可达到较高的浓度。对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引起的胆囊炎、胆管炎的总有效率为83.1%(49/59)。给药量为每日2~4g。4.腹膜炎:对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拟杆菌属、普雷沃菌属(双路普雷沃菌除外)等引起的腹膜炎总有效率为87.596(161/184)。多为静脉滴注,用药量为每日2~4g。5.尿路感染:对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库氏摩根菌、普罗威登斯菌属等引起的膀胱炎、肾盂肾炎的总有效率为73.1%(302/413)。用药量多为每日1~2g。以慢性复杂性尿路感染为对象的双盲对照试验的结果证明了本品的疗效。6.妇产科:对大肠杆埃希菌、肺炎杆菌、奇异变形菌、消化链球菌属、拟杆菌属、普雷沃菌属(双路普雷沃菌除外)等引起的前庭大腺炎、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子宫旁组织炎的总有效率为94.796(232/245)。用药量多为每日2~4g。7.口腔外科:对消化链球菌属引起的颌周围蜂窝织炎、颌炎的总有效率为83.896(119/142)。给药量多为每日2~4g。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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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1日1~2克(效价),分2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通常小儿,1日25~100毫克(效价)/公斤体重,分2~4次静脉注射或者静脉滴注。另外,难治性或严重感染症,可随症状将1日量成人4克(效价)、小儿增至150毫克(效价)/公斤体重,分2~4次给药。静脉注射时,本剂1克(效价)溶于灭菌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10毫升中,缓慢注入。另外,本剂可加入补液中静脉滴注。溶解静脉滴注剂(100毫升瓶)时,不得用注射用蒸馏水溶解(因溶液不呈等张).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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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剂成分有休克既往史患者不得用药。对本剂成分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原则上不得不用药时慎用.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其他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和瘙痒。 其他胃肠道反应,包括呕吐和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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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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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对头孢美唑钠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摩氏摩根菌、普罗威登斯菌属、消化链球菌属、拟杆菌属、普雷沃菌属(双路普雷沃菌除外)所引起的下述感染:1.败血症2.急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脓胸、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3.膀胱炎,肾盂肾炎4.腹膜炎5.胆囊炎、胆管炎6.前庭大腺炎、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子宫旁组织炎7.颌骨周围蜂窝组织炎、颌炎在日本137家医院2,819例静注、静滴、肌注临床研究(包括双盲试验)中,能够判定疗效且属于本品所批准的适应症的1,409例的临床结果如下(难治性或严重感染,随症状将每日量成人增至4克(效价)、小儿增至150毫克(效价)/公斤体重):1.败血症: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引起的败血症的总有效率为80.6%(25/31),用药量为成人每日2~4g,小儿50~150mg/kg。2.呼吸系统感染: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摩氏摩根菌、普罗威登斯菌属等引起的呼吸道感染的总有效率为79.7%(267/335)。点滴或静注的用量为每日2~4g。在双盲试验中,本品的疗效得到了验证。3.胆道感染:本品向胆汁中排泄较好,在胆汁内可达到较高的浓度。对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引起的胆囊炎、胆管炎的总有效率为83.1%(49/59)。给药量为每日2~4g。4.腹膜炎:对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拟杆菌属、普雷沃菌属(双路普雷沃菌除外)等引起的腹膜炎总有效率为87.596(161/184)。多为静脉滴注,用药量为每日2~4g。5.尿路感染:对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库氏摩根菌、普罗威登斯菌属等引起的膀胱炎、肾盂肾炎的总有效率为73.1%(302/413)。用药量多为每日1~2g。以慢性复杂性尿路感染为对象的双盲对照试验的结果证明了本品的疗效。6.妇产科:对大肠杆埃希菌、肺炎杆菌、奇异变形菌、消化链球菌属、拟杆菌属、普雷沃菌属(双路普雷沃菌除外)等引起的前庭大腺炎、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子宫旁组织炎的总有效率为94.796(232/245)。用药量多为每日2~4g。7.口腔外科:对消化链球菌属引起的颌周围蜂窝织炎、颌炎的总有效率为83.896(119/142)。给药量多为每日2~4g。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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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暂无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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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注意]本剂遇光会逐渐着色,故启封后应注意保存。溶解后尽快使用,需保存时,室温保存应在24小时以内使用. 1.慎重用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症即往史者。 2.本人或双亲、弟兄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寻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患者。 3.经口摄食不足患者或非经口维持营养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通过摄食不能补充维生素K的患者,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 2.重要且基本注意 1.有可能引起休克,故应仔细问诊。另外,事前进行皮肤反应为宜。 2.应做好出现休克时可急救处理的准备。给药后患者保持安静状态并注意观察。 3.给药期间及给药后至少1周避免饮酒(参照[药物相互作用]项) 3.对临床检验结果所及影响 1.试纸反应以外的本尼迪特氏试药、费林氏试药及Clinitest进行的尿糖检查,有时呈阳性,故应注意。 2.用雅费氏反应进行肌酐检查时,表观肌酐值有可能示高值,故应注意。 3.直接库姆斯氏试验,有时呈阳性.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据报道,目前已出现少数严重的皮肤损害病例,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与祛痰药(如盐酸氨溴索)用药时间相关。这些病例大多可由患者基础疾病的严重性和/或合并用药来予以解释。此外,在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或TEN的早期阶段,患者可能会首先出现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如发烧、身体疼痛、鼻炎、咳嗽和喉咙痛。这些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会产生误导,开始可能会使用咳嗽和感冒药进行对症治疗。因此,如果出现新的皮肤或粘膜病变,应立即就医,且作为预防措施,停止使用盐酸氨溴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