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等疾病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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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盐酸依匹斯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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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凯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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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15 |
国药准字H2013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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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等疾病的对症治疗。 |
本品为组胺H1受体拮抗剂,适用于成人所患的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伴有瘙痒的寻常性银屑病及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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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1 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2 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
(1)过敏性鼻炎:成人,口服本品一次10~20mg(1-2粒),一日一次。或按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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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18岁以下患者禁用; 3.孕妇禁用。 |
详见说明书。 过敏症:当出现发疹或偶见荨麻疹、瘙痒、瘙痒性红斑时,应停止用药。 精神神经系统:偶见困倦、倦怠感、头痛。 消化系统:胃肠功能紊乱或消化不良。 肝脏:可见AST、ALT升高,偶见ALP、总胆固醇升高和黄疸。 肾脏:偶见蛋白尿出现。 循环系统:心悸。 呼吸系统:偶见呼吸困难、咳痰困难、鼻塞等。 血液:罕见白细胞数增多。治疗期间如出现不良反应请与医生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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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怀孕期:孕期的妇女尤其前三个月不建议使用或在医生对治疗的有益性与危险性作出判断后才可用药。 (2)哺乳期:实验表明药物可向母乳中转移,因此不建议哺乳中的妇女使用,必须使用时应终止哺乳行为。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多数高龄患者肝、肾功能低下,本品主要是从肾脏排泄,应定期进行不良反应和临床症状(发疹、口渴,胃不适)的观察,出现异常时,应适当减少用量(例如10mg/日)或者立即停止用药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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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等疾病的对症治疗。 |
本品为组胺H1受体拮抗剂,适用于成人所患的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伴有瘙痒的寻常性银屑病及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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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第三代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其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螺旋酶。本品对革兰阴性菌、阳性菌和部分厌氧菌均有抗菌活性。本品与其它类抗菌药之间未见交叉耐药性。本品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杆菌、淋球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具有一定的抗菌作用。 |
依匹斯汀为组胺H1受体拮抗剂。本品对组织胺、白三烯C4、PAF、5-羟色胺有抑制作用,并能抑制组胺、慢反应物质A(SRS-A)化学介质的释放。由于本品化学结构的特点,本品难以通过血脑屏障,对中枢神经系统的H1受体拮抗作用弱。 毒理研究: 重复给药:大鼠连续给药12个月,剂量为1.6和60mg/kg,大剂量组动物见血中甘油三酯含量减少。猴连续给药12个月,剂量为1、8和60mg/kg,大剂量组动物有流涎、呕吐、腹泻现象。 生殖毒性:大鼠妊娠前妊娠初期给予依匹斯汀5、30、120mg/kg/d,在120mg/kg/d剂量下,动物都有摄食量的减少和体重增加的抑 制,雄性动物睾丸重量相对增加,雌性动物出现发情期不规则及妊娠率明显降低,对母体毒性无影响剂量为30mg/kg/d。各剂量组对胎仔无明显影响,对子代无影响剂量为120mg/kg/d。大鼠胎儿器官形成期给予依匹斯汀,剂量为5、35和200mg/kg/d,大剂量组动物有5/23只动物死亡,死亡动物可见肺表面颜色改变及肺和心肌水肿,对胎仔无明显影响,本试验对母体毒性无影响剂量为5mg/kg/d,对子代无影响剂量为200mg/kg/d,家兔胎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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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
1.长期接受类固醇剂治疗的患者在开始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类固醇剂的服用量。 2.大多数服用本品的患者可以驾驶或完成需精神集中的工作。但对于药物反应敏感的人群.建议服药后不进行驾驶或操纵精密机器。 3.本品和支气管扩张剂、类固醇等不同.它不是快速减轻气喘发作和症状的药物,所以在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治疗时应对患者作出必要说明。 4.置于儿童不易取到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