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敏感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所致的败血症、上尿路及复杂性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哌拉西林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亦可用于有粒细胞减少症免疫缺陷病人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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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哌拉西林钠,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4-乙基-2,3-二氧代-1-哌嗪甲酰氨基)苯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钠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茶碱。 化学名:1,3-二甲基-3,7-二氢-1H-嘌呤-2,6-二酮-1,2-乙二胺盐二水合物 分子式:C2H8N2(C7H8N4O2)2·2H2O 分子量:45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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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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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386 |
国药准字H37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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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敏感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所致的败血症、上尿路及复杂性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哌拉西林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亦可用于有粒细胞减少症免疫缺陷病人的感染。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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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供静脉滴注和静脉注射。成人中度感染一日8g,分2次静脉滴注;严重感染一次3~4g,每4~6小时静脉滴注或注射。一日总剂量不超过24g。婴幼儿和12岁以下儿童的剂量为每日按体重100~200mg/kg。新生儿体重低于2kg者,出生后第1周每12小时50mg/kg,静脉滴注;第2周起5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体重2kg以上者出生后第1周每8小时50mg/kg,静脉滴注;1周以上者每6小时50mg/kg。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一日0.3~0.6g;极量: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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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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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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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能分泌入乳汁,随乳汁排出,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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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敏感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所致的败血症、上尿路及复杂性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哌拉西林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亦可用于有粒细胞减少症免疫缺陷病人的感染。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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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哌拉西林是半合成青霉素类抗生素,具广谱抗菌作用。哌拉西林对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沙雷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枸橼酸菌属、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以及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奈瑟菌属等其他革兰阴性菌均具有良好抗菌作用。本品对肠球菌属、A组、B组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以及不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亦具有一定抗菌活性。包括脆弱拟杆菌、梭状芽孢杆菌等许多厌氧菌也对哌拉西林敏感。哌拉西林的作用机制为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发挥杀菌作用。 |
本品为茶碱与乙二胺复盐,其药理作用主要来自茶碱,乙二胺使其水溶性增强。本品对呼吸道平滑肌有直接松弛作用。其作用机理比较复杂,过去认为通过抑制磷酸二酯酶,使细胞内cAMP含量提高所致。近来实验认为茶碱的支气管扩张作用部分是由于内源性肾上腺素与去甲肾上腺素释放的结果,此外,茶碱是嘌呤受体阻滞剂,能对抗腺嘌呤等对呼吸道的收缩作用。茶碱能增强膈肌收缩力,尤其在膈肌收缩无力时作用更显著,因此有益于改善呼吸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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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呈阳性反应者禁用。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对头孢菌素类、头霉素类、灰黄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3.本品在少数患者尤其是肾功能不全患者可导致出血,发生后应及时停药并予适当治疗;肾功能减退者应适当减量。4.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可引起直接抗球旦白(Coombs)试验呈阳性,也可出现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升高、高钠血症、低钾血症、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血清乳酸脱氢酶升高、血清胆红素增多。5.有过敏史、出血史、溃疡性结肠炎、克隆病或抗生素相关肠炎者皆应慎用。6.本品不可加入碳酸氢钠溶液中静滴。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