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2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4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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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已醇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 化学名称: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 分子式:C13H18Br2N2O•HCl 分子量:414.57 辅料:氯化钠、枸橼酸、磷酸氢二钠、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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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广春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凯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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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56 |
国药准字H20223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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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2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4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
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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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15mg,每日2-3次静脉滴注。重症可增至每次30mg;6~12岁儿童每次15mg,每日2-3次;2-6岁儿童每次7.5mg,每日3次;2岁以下儿童每次7.5mg,每日2次。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30mg/kg/日,分4次给药,静脉输注时间至少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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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己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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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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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2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4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
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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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本品具有粘液排除促进作用及溶解分泌物的特性,它可促进呼吸道内粘稠分泌物的排除及减少粘液的滞留,因而显著促进排痰,改善呼吸状况,应用本品治疗时,病人粘液的分泌可恢复至正常状况。咳嗽及痰量通常显著减少,呼吸道粘膜上的表面活性物质因而能发挥其正常的保护功能。2毒理作用急性毒性试验中盐酸氨溴索的毒性指数非常低。Ames试验和微核试验表明,盐酸氨溴索无致突变性。小鼠及大鼠的致癌性研究显示,盐酸氨溴索无致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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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应避免同时服强力镇咳药。 |
1.有报道使用氨溴索时有严重的皮肤反应,如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S)和急性泛发性脓疱型银屑病(AGEP)。若出现渐进性皮疹症状(有时伴有水疱或粘膜损伤),请停止使用本品,立即就医。大部分这些反应可以由潜在疾病或其它并发症的严重程度解释。Stevens-Johnson综合征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初期,患者最初可能会出现类似流感的非特异性症状,如发烧、寒战、鼻炎、咳嗽和咽喉痛,由于这些误导性症状,可能采用针对咳嗽和感冒治疗的对症治疗。2.原则上吸入有支气管痉挛反应的危险,本品不应用于已知气管系统有过敏性和/或过敏体质的患者。3.建议支气管哮喘患者吸入给药前使用支气管解痉药。4.若支气管运动功能受损、分泌物较多(如罕见的恶性纤毛综合征),应慎用本品以防分泌物堵塞。5.肾功能不全或患有严重肝病的患者,应遵医嘱使用本品。作为由肝代谢肾清除的药物,当肾功能严重不全时,肝内生成的氨溴索代谢物会蓄积。6.有消化性溃疡患者应慎用盐酸氨溴索。7.若在吸入给药4~5日后症状恶化或无改善,需咨询医师。8.在气溶胶深度吸入时可能出现咳嗽刺激,因此吸入期间需正常吸气和呼气。9.未见影响驾驶和机械操作的证据,尚无相关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