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2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4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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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已醇盐酸盐 |
冰片、珍珠层粉、生晒参、硼砂(锻)、玄明粉、薄荷脑、天花粉、穿心莲叶、青黛、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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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广春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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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56 |
国药准字Z23021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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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2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4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用于各种咽喉疾患,如急性、慢性咽炎,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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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15mg,每日2-3次静脉滴注。重症可增至每次30mg;6~12岁儿童每次15mg,每日2-3次;2-6岁儿童每次7.5mg,每日3次;2岁以下儿童每次7.5mg,每日2次。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30mg/kg/日,分4次给药,静脉输注时间至少5分钟。 |
喷射给药,咽喉疾患喷咽喉部,口腔溃疡喷患处,每次适量,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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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己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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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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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2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4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用于各种咽喉疾患,如急性、慢性咽炎,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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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本品具有粘液排除促进作用及溶解分泌物的特性,它可促进呼吸道内粘稠分泌物的排除及减少粘液的滞留,因而显著促进排痰,改善呼吸状况,应用本品治疗时,病人粘液的分泌可恢复至正常状况。咳嗽及痰量通常显著减少,呼吸道粘膜上的表面活性物质因而能发挥其正常的保护功能。2毒理作用急性毒性试验中盐酸氨溴索的毒性指数非常低。Ames试验和微核试验表明,盐酸氨溴索无致突变性。小鼠及大鼠的致癌性研究显示,盐酸氨溴索无致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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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应避免同时服强力镇咳药。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服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用于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轻症。 4.注意喷药时不要吸气,以防药粉进入呼吸道而引起呛咳。 5.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应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