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2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4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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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已醇盐酸盐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曲尼司特和硫酸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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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广春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三裕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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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56 |
国药准字H2002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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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2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4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
轻、中度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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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15mg,每日2-3次静脉滴注。重症可增至每次30mg;6~12岁儿童每次15mg,每日2-3次;2-6岁儿童每次7.5mg,每日3次;2岁以下儿童每次7.5mg,每日2次。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30mg/kg/日,分4次给药,静脉输注时间至少5分钟。 |
口服一次1粒,每隔8小时1次,疗程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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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己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分过敏者禁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肌肉和手指震颤、心悸、嗜睡、头晕、头痛、口炎、恶心、倦怠等。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目眩、呕吐、口咽发干、膀胱刺激等。3.偶见腹痛、腹泻、胃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和皮疹、全身瘙痒等过敏反应。4.实验室检查可见红细胞数、血红蛋白值下降,肝功能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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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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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2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4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
轻、中度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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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本品具有粘液排除促进作用及溶解分泌物的特性,它可促进呼吸道内粘稠分泌物的排除及减少粘液的滞留,因而显著促进排痰,改善呼吸状况,应用本品治疗时,病人粘液的分泌可恢复至正常状况。咳嗽及痰量通常显著减少,呼吸道粘膜上的表面活性物质因而能发挥其正常的保护功能。2毒理作用急性毒性试验中盐酸氨溴索的毒性指数非常低。Ames试验和微核试验表明,盐酸氨溴索无致突变性。小鼠及大鼠的致癌性研究显示,盐酸氨溴索无致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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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应避免同时服强力镇咳药。 |
1.对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可能对本品呈交叉过敏。2.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4.激素依赖性患者使用本品时,激素用量可逐步减低,至最低维持量。5.长期反复使用病人可对本品中的硫酸沙丁胺醇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6.司机、操作机器者、高空作业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