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2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4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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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已醇盐酸盐 |
盐酸氨溴索。化学名称: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坏己醇盐酸盐。分子式:C13H18Br2N2O · HCI分子量:4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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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广春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中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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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56 |
国药准字H20010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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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2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4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 (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 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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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15mg,每日2-3次静脉滴注。重症可增至每次30mg;6~12岁儿童每次15mg,每日2-3次;2-6岁儿童每次7.5mg,每日3次;2岁以下儿童每次7.5mg,每日2次。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30mg/kg/日,分4次给药,静脉输注时间至少5分钟。 |
口服。每次口服10ml (30mg),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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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己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分过敏者禁用。 |
通常有良好的耐受性,只有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不适 (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 及过敏反应 (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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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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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据报道,用怀孕的minipigs进行实验证实氨溴索有经胎盘的显著转移;用大鼠作致畸研究,接受50mg/kg剂量的氨溴索对生殖和胎儿无不良影响。建议怀孕的头三个月内不予采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上儿童:每次口服10ml(30mg),每日3次;5-12岁儿童:每次5ml(15mg),每日3次; 2-5岁儿童:每次2.5ml(7.5mg),每日3次; 2岁以下儿童:每次2.5mg(7.5mg),每日2次。或遵医嘱。不论成人或儿童,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老年用药:每次口服10ml(30mg),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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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2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4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 (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 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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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本品具有粘液排除促进作用及溶解分泌物的特性,它可促进呼吸道内粘稠分泌物的排除及减少粘液的滞留,因而显著促进排痰,改善呼吸状况,应用本品治疗时,病人粘液的分泌可恢复至正常状况。咳嗽及痰量通常显著减少,呼吸道粘膜上的表面活性物质因而能发挥其正常的保护功能。2毒理作用急性毒性试验中盐酸氨溴索的毒性指数非常低。Ames试验和微核试验表明,盐酸氨溴索无致突变性。小鼠及大鼠的致癌性研究显示,盐酸氨溴索无致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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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应避免同时服强力镇咳药。 |
1. 如支气管运动机能受阻和大量分泌物时 (如少见的恶性纤毛综合症) 应慎用本药,否则可能出现分泌物阻塞情况。 2.注意保存,勿让药品落入儿童手中。 3.肝、肾功能不全者谨慎用药。 4.本品含蔗糖,糖尿病患者慎用。 5.如发现本品性状改变、渗漏、漏气、瓶身破损或有异物者均禁止使用。 6.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