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2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4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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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已醇盐酸盐 |
麻黄、苦杏仁(去皮炒)、石膏、甘草(蜜炙)、前胡、白前、百部(蜜炙)、紫菀、款冬花(蜜炙)、蛤壳(煅)、葶苈子、化橘红(盐水炙)、桔梗、茯苓、半夏曲(炒)、远志(去心炒焦)、旋覆花、浮海石(煅)、紫苏子(炒)、党参、大枣、五味子(醋炙)、桂枝(炒)、薤白、白芍(酒炙)、桑叶、射干、黄芩、青黛、蒲公英、枇杷叶。辅料为生姜汁、蜂蜜、包衣用滑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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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广春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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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56 |
国药准字Z11020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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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2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4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
散寒镇咳,祛痰定喘。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咳嗽,气促哮喘,喉中发痒,痰涎壅盛,胸膈满闷,老年痰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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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15mg,每日2-3次静脉滴注。重症可增至每次30mg;6~12岁儿童每次15mg,每日2-3次;2-6岁儿童每次7.5mg,每日3次;2岁以下儿童每次7.5mg,每日2次。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30mg/kg/日,分4次给药,静脉输注时间至少5分钟。 |
口服,一次3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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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己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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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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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2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4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
散寒镇咳,祛痰定喘。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咳嗽,气促哮喘,喉中发痒,痰涎壅盛,胸膈满闷,老年痰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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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本品具有粘液排除促进作用及溶解分泌物的特性,它可促进呼吸道内粘稠分泌物的排除及减少粘液的滞留,因而显著促进排痰,改善呼吸状况,应用本品治疗时,病人粘液的分泌可恢复至正常状况。咳嗽及痰量通常显著减少,呼吸道粘膜上的表面活性物质因而能发挥其正常的保护功能。2毒理作用急性毒性试验中盐酸氨溴索的毒性指数非常低。Ames试验和微核试验表明,盐酸氨溴索无致突变性。小鼠及大鼠的致癌性研究显示,盐酸氨溴索无致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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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应避免同时服强力镇咳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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