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2.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3.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唑林钠,其化学名为(6R,7R)-3-[[(5-甲基-1,3,4-噻二唑-2-基)硫]甲基]-7-[(1H-四唑-1-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钠盐 |
主要成分:布地奈德 化学名称:16α,17α-22R,S-丙基亚甲基二氧-孕甾-1,4-二烯-11β,21-二羟基-3,20-二酮。 分子式:C25H34O6 分子量:430.5 |
|
生产企业 |
广东金葫芦制药有限公司 |
AstraZenecaPtyLtd.10-14KhartoumRoad.NorthRyde.NSW2113.Australia澳大利亚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267 |
H2014047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2.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3.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季节性哮喘、运动性哮喘、职业性哮喘。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剂量: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 2.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 3.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分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 肌酐清除率为20~50ml/分时,每8小时0.5g; 肌酐清除率为11~34ml/分时,每12小时0.25g; 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每18~24小时0.25g。 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 4.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孢唑林时,先给予12.5mg/kg,继以维持量 肌酐清除率在70ml/分以上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予; 肌酐清除率为40~70ml/分时,每12小时按体重12.5~30mg/kg; 肌酐清除率为20~40ml/分时,每12小时按体重3.1~12.5mg/kg; 肌酐清除率为5~20ml/分时,每24小时按体重2.5~10mg/kg。 5.本品用于预防外科手术后感染时,一般为术前0.5~1小时肌注或静脉给药1g,手术时间超过6小时者术中加用0.5~1g,术后每6~8小时0.5~1g,至手术后24小时止。 |
|
|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的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乳汁中含量低.但哺乳期妇女用药时仍宜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在老年人中T1/2β较年轻人明显延长,应按肾功能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
|
|
成分 |
1.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2.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3.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季节性哮喘、运动性哮喘、职业性哮喘。 |
|
药理作用 |
头孢唑林为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除肠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属外,本品对其他革兰阳性球菌均有良好抗菌活性,肺炎链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对本品高度敏感。白喉杆菌、炭疽杆菌、李斯特蔺和梭状芽胞杆菌对本品也甚敏感。本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和肺炎克雷伯菌具有良好抗菌活性,但对金葡菌的抗菌作用较差。伤寒杆菌、志贺菌属和奈瑟菌属对本品敏感,其他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耐药。产酶淋球菌对本品耐药;流感嗜血杆菌仅中度敏感。革兰阳性厌氧菌和某些革兰阴性厌氧菌对本品多敏感。脆弱拟杆菌耐药。 |
||
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过敏或过敏体质者慎用。2约1%的用药患者可出现直接和间接Coombs试验阳性及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 |
一般事项1.运动员慎用。2.服类固醇停药期间,一些患者可能出现口服类固醇撤药相关的症状,如关节和/或肌肉痛、倦怠及情绪低落,即使他们的呼吸功能能够得到维持甚至出现了改善。3.由于布地奈德能够进入循环系统,尤其在较高剂量时还可能出现全身活性,因此当服用超过推荐剂量的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时(参见【用法和用量】),或者在治疗中未滴定至最低有效剂量的情况下,可能出现HPA抑制的情况。由于个体对于皮质醇生成的影响的敏感性不同,因此医师在处方布地奈德混悬液时应考虑此信息。4.由于吸入类固醇存在全身吸收的可能性,应当对接受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的患者出现的任何全身类固醇作用进行观察。术后或者肾上腺功能不全的患者需要严密的观察。5.在治疗期间,少数患者可能出现一些全身类固醇治疗的作用,如肾上腺功能亢进,骨密度降低,以及肾上腺抑制,特别是用较高剂量治疗时。如果出现此类变化,应逐渐减少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的用药,此撤药方案符合公认的哮喘症状管理程序以及全身类固醇的减药策略。6.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持续治疗对儿童生长速度的潜在影响,需要结合替代治疗方案的临床获益和风险加以权衡。为了使包括普米克令舒在内的吸入性类固醇的全身性影响最小、应对每位接受治疗的患者滴定至他/她的最低有效剂量(参见【注意事项】和【儿童用药】)。7.虽然在临床研究中,患者接受过长达1年的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其在人体长期使用的局部和全身影响尚不完全清楚。特别是,长期使用对口腔、咽、气管和肺的发育或免疫影响尚不清楚。8.在临床研究中,一些患者中出现了口腔和咽部的局部白色念珠菌感染。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组与安慰剂对照组的发生率类似。如果发生此类感染,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抗真菌治疗和/或中断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的治疗。9.呼吸道存在活动性或非活动性结核感染,未加治疗的全身性真菌、细菌、病毒或寄生虫感染,或者眼单纯疱疹的患者需慎重。10.在吸入类固醇治疗后,罕有青光眼、眼内压升高、以及白内障的病例报道。11.对于从全身类固醇转为吸入类固醇治疗的患者,需要特别小心,因为曾出现过由全身类固醇治疗变为全身的吸入类固醇治疗期间或其后,因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而导致的死亡病例。当全身类固醇停药后,HPA轴功能的恢复通常需要数月的时间。之前日服用20mg或更大剂量的强的松(或相当剂量的口服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受到的影响最大,尤其是在全身类固醇完全撤药时。12.在HPA-轴受到抑制期间,当患者遇创伤、手术、感染(特别是胃肠炎)或其它与严重电解质损失有关的情况时,可能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症状或体征。虽然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在上述情况下可以控制哮喘症状,但在临床推荐剂量下,无法提供人体正常生理量的类固醇,及应对紧急情况的盐皮质激素活性。在应激反应或严重哮喘发作时,病人需要额外口服类固醇。建议这些病人随身带警示卡。13.对于由口服类固醇转为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的病人要缓慢撤药。在撤药期间,应密切观察患者的肺功能(FEV1或AMPEF),β-激动剂使用情况,以及哮喘症状。此外,还需要观察与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相关的症状,如疲劳、倦怠、虚弱、恶心和呕吐、以及低血压。14.以前曾接受高剂量类固醇全身治疗的病人,从口服治疗改用布地奈德治疗时,可能再发生早期的过敏症状或其他免疫系统疾病,如鼻炎、结膜炎、嗜属红细胞异常、湿疹及关节炎。15.使用免疫抑制药物的患者比健康个体更容易发生感染。例如,对于使用免疫抑制类固醇的敏感患者,水痘或麻疹的发病过程更为严重,甚至致命。没有患过这些疾病,或未曾接种免疫的儿童或成人患者应避免这类感染。类固醇治疗的剂量,途径和持续时间如何影响感染的风险尚不清楚。潜在疾病和/或先前的类固醇治疗对患者感染风险的影响亦不清楚。16.未进行水痘和麻疹感染患者接受吸入性类固醇治疗的研究。在一项临床研究考查了12个月至8周岁儿童哮喘患者在接受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悉液治疗后的免疫应答情况(参见【儿童用药】部分)。17.如果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类固醇治疗的患者接触了水痘病毒感染源,可能需要予以水痘带状疱疹免疫球蛋白(VZIG)或者混合静脉滴注免疫球蛋白(IVIG)治疗。如果患者接触到了麻疹病毒感染源,可能需要予以混合肌肉注射免疫球蛋白(IG)进行预防性治疗。(有关VZIG和IG的处方信息的详细说明参见其药品说明书)。18.布地奈德不是支气管扩张剂,因而不应用于快速缓解急性支气管痉挛或者其它哮喘急性发作。19.与其它吸入性哮喘药同时使用时,服药后可能出现支气管痉挛,并伴有哮鸣的即时性加重。如果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给药后出现了急性支气管痉挛,必须立即使用一种速效吸入性支气管扩张剂进行治疗,中断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并且采取其它替代治疗方案。20.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期间,如果哮喘对患者常用量的支气管扩张剂无响应时,应立即与医生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