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处方 医保

广东金葫芦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2.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3.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查看说明书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
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唑林钠,其化学名为(6R,7R)-3-[[(5-甲基-1,3,4-噻二唑-2-基)硫]甲基]-7-[(1H-四唑-1-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钠盐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特布他林。 化学名称:(±)α-[(叔丁氨基)甲基]-3,5-二羟基苯甲醇硫酸盐(2∶1) 分子式:(C12H19NO3)2·H2SO4 分子量:548.66

生产企业

广东金葫芦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1267

国药准字H202236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2.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3.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痉挛、喘息性支气管炎。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剂量: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 2.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 3.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分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  肌酐清除率为20~50ml/分时,每8小时0.5g;  肌酐清除率为11~34ml/分时,每12小时0.25g;  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每18~24小时0.25g。  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 4.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孢唑林时,先给予12.5mg/kg,继以维持量  肌酐清除率在70ml/分以上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予;  肌酐清除率为40~70ml/分时,每12小时按体重12.5~30mg/kg;  肌酐清除率为20~40ml/分时,每12小时按体重3.1~12.5mg/kg;  肌酐清除率为5~20ml/分时,每24小时按体重2.5~10mg/kg。 5.本品用于预防外科手术后感染时,一般为术前0.5~1小时肌注或静脉给药1g,手术时间超过6小时者术中加用0.5~1g,术后每6~8小时0.5~1g,至手术后24小时止。

副作用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的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乳汁中含量低.但哺乳期妇女用药时仍宜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在老年人中T1/2β较年轻人明显延长,应按肾功能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成分

1.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2.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3.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痉挛、喘息性支气管炎。

药理作用

头孢唑林为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除肠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属外,本品对其他革兰阳性球菌均有良好抗菌活性,肺炎链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对本品高度敏感。白喉杆菌、炭疽杆菌、李斯特蔺和梭状芽胞杆菌对本品也甚敏感。本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和肺炎克雷伯菌具有良好抗菌活性,但对金葡菌的抗菌作用较差。伤寒杆菌、志贺菌属和奈瑟菌属对本品敏感,其他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耐药。产酶淋球菌对本品耐药;流感嗜血杆菌仅中度敏感。革兰阳性厌氧菌和某些革兰阴性厌氧菌对本品多敏感。脆弱拟杆菌耐药。

注意事项

1对青霉素过敏或过敏体质者慎用。2约1%的用药患者可出现直接和间接Coombs试验阳性及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

严重的心血管疾病(例如:缺血性心脏病、快速性心律失常或重度心力衰竭)未得到控制的甲状腺毒症、未经治疗的低钾血症及易患窄角型青光眼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可能会引起心血管症状。一些来自于上市后数据和已发表文献的证据表明,有罕见发生心肌缺血与β2受体激动剂有关。对于正接受本品治疗的患有严重心脏疾病(如缺血性心脏病、心律失常或重度心力衰竭)的患者,如果他们出现胸痛或其他心脏疾病恶化的症状,应建议立即就医。应仔细评估呼吸困难和胸痛等症状,因为呼吸系统疾病或心脏疾病都可能引起这些症状。β2受体激动剂可能会引起低钾血症,当本品与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利尿剂合用及缺氧都可能加重低钾血症。因此,对高危患者应监测血钾水平,特别是在用高剂量硫酸特布他林治疗重度哮喘时。低钾血症可增加心律失常的倾向。由于低钾血症也会增加洋地黄中毒风险,因此建议特别关注接受毛地黄糖苷治疗的患者。β2受体激动剂可增加高血糖风险,建议对伴有糖尿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特布他林时应监测血糖。对妊娠糖尿病患者,需特别注意高血糖和酮症酸中毒风险增加。胰岛素剂量因此可能需要调整。本品不应是哮喘慢性持续期患者的唯一治疗方法。对本品缓解治疗无应答的哮喘慢性持续期患者,建议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治疗,以达到治疗控制并加以维持。如果患者对本品的治疗没有反应,这可能表示需要紧急的医疗咨询或治疗。哮喘控制的突然和逐步恶化会潜在危及生命。应告知患者,如果原先有效的剂量不再产生相同的缓解作用,则应咨询医生。这可能是哮喘加重的征兆,可能需要重新评估治疗。对18个月以下的儿童的治疗可能并不总有良好的效果。使用本品急性治疗哮喘可能致氧饱和度进一步降低。有几个病例报道在眼部单用异丙托溴铵喷雾剂或联合使用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剂的患者发生眼部异常(如散、眼内压增高、窄角型青光眼、眼部疼痛)。眼睛疼痛或不适、视物模糊、虹视或色视现象、同时伴有因结膜或角膜肿胀的眼睛发红,可能是窄角型青光眼的症兆。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必须给予缩瞳剂并及时咨询专科医生。上报的6例病例中,哮喘患者(雾化液)联合使用沙丁胺醇和异丙托溴铵,导致狭角性青光眼。当通过雾化器给药时,特布他林很可能以与沙丁胺醇相同的方式和异丙托溴铵相互作用。不建议易感人群联合用药。若硫酸特布他林意外进入眼睛,应用流水冲洗眼睛。在非口服的高剂量使用短效β激动剂,或是雾化吸入患者中有乳酸酸中毒的报告,主要发生在哮喘急性发作的患者(详见【不良反应】和【药物过量】章节)。若对急性本品治疗疗效不显现,需要考虑存在乳酸酸中毒,其也可能是引起患者呼吸症状的影响因素。每一个单包装需要在打开后24小时内使用。一旦包装打开,剩余的药品不再是无菌的。如果想打开后晚一点使用剩余的药品,需考虑这个问题。对驾驶及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对驾驶及使用机器能力没有影响或影响可忽略。配伍禁忌:本品不可与碱性溶液即pH大于7的溶液混合。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