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2.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3.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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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唑林钠,其化学名为(6R,7R)-3-[[(5-甲基-1,3,4-噻二唑-2-基)硫]甲基]-7-[(1H-四唑-1-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钠盐 |
盐酸依匹斯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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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金葫芦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凯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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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267 |
国药准字H2013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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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2.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3.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
本品为组胺H1受体拮抗剂,适用于成人所患的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伴有瘙痒的寻常性银屑病及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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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剂量: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 2.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 3.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分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 肌酐清除率为20~50ml/分时,每8小时0.5g; 肌酐清除率为11~34ml/分时,每12小时0.25g; 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每18~24小时0.25g。 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 4.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孢唑林时,先给予12.5mg/kg,继以维持量 肌酐清除率在70ml/分以上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予; 肌酐清除率为40~70ml/分时,每12小时按体重12.5~30mg/kg; 肌酐清除率为20~40ml/分时,每12小时按体重3.1~12.5mg/kg; 肌酐清除率为5~20ml/分时,每24小时按体重2.5~10mg/kg。 5.本品用于预防外科手术后感染时,一般为术前0.5~1小时肌注或静脉给药1g,手术时间超过6小时者术中加用0.5~1g,术后每6~8小时0.5~1g,至手术后24小时止。 |
(1)过敏性鼻炎:成人,口服本品一次10~20mg(1-2粒),一日一次。或按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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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详见说明书。 过敏症:当出现发疹或偶见荨麻疹、瘙痒、瘙痒性红斑时,应停止用药。 精神神经系统:偶见困倦、倦怠感、头痛。 消化系统:胃肠功能紊乱或消化不良。 肝脏:可见AST、ALT升高,偶见ALP、总胆固醇升高和黄疸。 肾脏:偶见蛋白尿出现。 循环系统:心悸。 呼吸系统:偶见呼吸困难、咳痰困难、鼻塞等。 血液:罕见白细胞数增多。治疗期间如出现不良反应请与医生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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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的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乳汁中含量低.但哺乳期妇女用药时仍宜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在老年人中T1/2β较年轻人明显延长,应按肾功能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怀孕期:孕期的妇女尤其前三个月不建议使用或在医生对治疗的有益性与危险性作出判断后才可用药。 (2)哺乳期:实验表明药物可向母乳中转移,因此不建议哺乳中的妇女使用,必须使用时应终止哺乳行为。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多数高龄患者肝、肾功能低下,本品主要是从肾脏排泄,应定期进行不良反应和临床症状(发疹、口渴,胃不适)的观察,出现异常时,应适当减少用量(例如10mg/日)或者立即停止用药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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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2.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3.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
本品为组胺H1受体拮抗剂,适用于成人所患的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伴有瘙痒的寻常性银屑病及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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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头孢唑林为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除肠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属外,本品对其他革兰阳性球菌均有良好抗菌活性,肺炎链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对本品高度敏感。白喉杆菌、炭疽杆菌、李斯特蔺和梭状芽胞杆菌对本品也甚敏感。本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和肺炎克雷伯菌具有良好抗菌活性,但对金葡菌的抗菌作用较差。伤寒杆菌、志贺菌属和奈瑟菌属对本品敏感,其他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耐药。产酶淋球菌对本品耐药;流感嗜血杆菌仅中度敏感。革兰阳性厌氧菌和某些革兰阴性厌氧菌对本品多敏感。脆弱拟杆菌耐药。 |
依匹斯汀为组胺H1受体拮抗剂。本品对组织胺、白三烯C4、PAF、5-羟色胺有抑制作用,并能抑制组胺、慢反应物质A(SRS-A)化学介质的释放。由于本品化学结构的特点,本品难以通过血脑屏障,对中枢神经系统的H1受体拮抗作用弱。 毒理研究: 重复给药:大鼠连续给药12个月,剂量为1.6和60mg/kg,大剂量组动物见血中甘油三酯含量减少。猴连续给药12个月,剂量为1、8和60mg/kg,大剂量组动物有流涎、呕吐、腹泻现象。 生殖毒性:大鼠妊娠前妊娠初期给予依匹斯汀5、30、120mg/kg/d,在120mg/kg/d剂量下,动物都有摄食量的减少和体重增加的抑 制,雄性动物睾丸重量相对增加,雌性动物出现发情期不规则及妊娠率明显降低,对母体毒性无影响剂量为30mg/kg/d。各剂量组对胎仔无明显影响,对子代无影响剂量为120mg/kg/d。大鼠胎儿器官形成期给予依匹斯汀,剂量为5、35和200mg/kg/d,大剂量组动物有5/23只动物死亡,死亡动物可见肺表面颜色改变及肺和心肌水肿,对胎仔无明显影响,本试验对母体毒性无影响剂量为5mg/kg/d,对子代无影响剂量为200mg/kg/d,家兔胎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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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过敏或过敏体质者慎用。2约1%的用药患者可出现直接和间接Coombs试验阳性及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 |
1.长期接受类固醇剂治疗的患者在开始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类固醇剂的服用量。 2.大多数服用本品的患者可以驾驶或完成需精神集中的工作。但对于药物反应敏感的人群.建议服药后不进行驾驶或操纵精密机器。 3.本品和支气管扩张剂、类固醇等不同.它不是快速减轻气喘发作和症状的药物,所以在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治疗时应对患者作出必要说明。 4.置于儿童不易取到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