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皮肤粘膜的过敏,如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鼻炎,皮肤瘙痒症、药疹,对虫咬症和接触性皮炎也有效;晕动病的防治,有较强的镇吐作用;帕金森氏病和锥体外系症状;镇静,催眠;加强镇咳药的作用,适用于治疗感冒或过敏所致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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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苯海拉明。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安妥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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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环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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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436 |
国药准字H2009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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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皮肤粘膜的过敏,如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鼻炎,皮肤瘙痒症、药疹,对虫咬症和接触性皮炎也有效;晕动病的防治,有较强的镇吐作用;帕金森氏病和锥体外系症状;镇静,催眠;加强镇咳药的作用,适用于治疗感冒或过敏所致咳嗽。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下列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急性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 3.急性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膀胱炎等。 4.伤口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伤口感染; 5.多发性毛囊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多发性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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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饭后服药口服,一次25~50mg,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首剂0.4g一次,以后0.2g,一日1次,疗程7~14天。使用本品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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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重症肌无力、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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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期服用本品,有使婴儿腭裂、腹股沟疝和泌尿生殖器官畸形发生率增多的可能,孕妇应慎用;(2)本品有少量可从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可发生反应迟钝、头晕等。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盐酸安妥沙星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因此,盐酸安妥沙星禁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儿童用药:盐酸安妥沙星对儿童和青少年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动物实验(幼鼠)中发现喹诺酮类药物对承重关节有异常损伤。因此,盐酸安妥沙星禁用于18岁以下患者。 老年用药: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参见“药代动力学”),因高龄患者大多肾功能低下,可能会出现血药浓度增加。因此,应注意用药剂量。慎重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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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皮肤粘膜的过敏,如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鼻炎,皮肤瘙痒症、药疹,对虫咬症和接触性皮炎也有效;晕动病的防治,有较强的镇吐作用;帕金森氏病和锥体外系症状;镇静,催眠;加强镇咳药的作用,适用于治疗感冒或过敏所致咳嗽。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下列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急性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 3.急性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膀胱炎等。 4.伤口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伤口感染; 5.多发性毛囊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多发性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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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乙醇胺的衍生物,抗组胺效应不及异丙嗪,作用持续时间也较短,镇静作用两药一致,有局麻、镇吐和抗M胆碱样作用。 1.抗组胺作用,可与组织中释放出来的组胺竞争效应细胞上的H1受体,从而制止过敏反应; 2.对中枢神经活动的抑制引起镇静催眠作用; 3.加强镇咳药的作用; 4.也有抗眩晕、抗震颤麻痹作用。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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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 2.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3.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 4.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 5.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 |
详情请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