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皮肤粘膜的过敏,如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鼻炎,皮肤瘙痒症、药疹,对虫咬症和接触性皮炎也有效;晕动病的防治,有较强的镇吐作用;帕金森氏病和锥体外系症状;镇静,催眠;加强镇咳药的作用,适用于治疗感冒或过敏所致咳嗽。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苯海拉明。 |
盐酸西替利嗪。 |
|
生产企业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436 |
注册证号HC2018101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皮肤粘膜的过敏,如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鼻炎,皮肤瘙痒症、药疹,对虫咬症和接触性皮炎也有效;晕动病的防治,有较强的镇吐作用;帕金森氏病和锥体外系症状;镇静,催眠;加强镇咳药的作用,适用于治疗感冒或过敏所致咳嗽。 |
治疗季节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以及非鼻部症状眼结膜炎,过敏引起的瘙痒和荨麻疹症状。 |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饭后服药口服,一次25~50mg,一日2~3次。 |
项肾功能不全患者用法与用量。 |
|
副作用 |
重症肌无力、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偶有报告病人有轻微和不良反应。如头痛、头晕、困倦、嗜睡、激动、口干、肠胃不适。在测定精神运动功能的客观实验中,本品对镇静的影响和安慰剂相似。稀有报道过敏反应。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期服用本品,有使婴儿腭裂、腹股沟疝和泌尿生殖器官畸形发生率增多的可能,孕妇应慎用;(2)本品有少量可从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可发生反应迟钝、头晕等。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致畸试验显示无任何致畸作用,但是为了预防,二盐酸西替利嗪不应给怀孕初期至3个月内的孕妇服用,也不应给授乳妇女使用。 儿童用药:见 老年用药:1. 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参见 |
|
成分 |
主要用于皮肤粘膜的过敏,如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鼻炎,皮肤瘙痒症、药疹,对虫咬症和接触性皮炎也有效;晕动病的防治,有较强的镇吐作用;帕金森氏病和锥体外系症状;镇静,催眠;加强镇咳药的作用,适用于治疗感冒或过敏所致咳嗽。 |
治疗季节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以及非鼻部症状眼结膜炎,过敏引起的瘙痒和荨麻疹症状。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乙醇胺的衍生物,抗组胺效应不及异丙嗪,作用持续时间也较短,镇静作用两药一致,有局麻、镇吐和抗M胆碱样作用。 1.抗组胺作用,可与组织中释放出来的组胺竞争效应细胞上的H1受体,从而制止过敏反应; 2.对中枢神经活动的抑制引起镇静催眠作用; 3.加强镇咳药的作用; 4.也有抗眩晕、抗震颤麻痹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
注意事项 |
1.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 2.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3.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 4.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 5.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 |
1. 在治疗剂量下,本品不会强化酒精作用(在血液浓度每公升0.8克),但是必须小心。 2. 驾驶或操作机械:在健康志愿者每日服用20或25毫克试验中,并未证实对警戒性及反应时间有任何改变。不过建议病人不要超过推荐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