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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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含氢溴酸右美沙芬。 |
桂枝、龙骨、白芍、牡蛎、黄连、法半夏、瓜篓皮、苦杏仁(炒)、大枣、生姜、甘草(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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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石药控股集团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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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99 |
国药准字Z20050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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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咳嗽痰多、气急喘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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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15-30mg,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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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有精神病史者忌用。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以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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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三个月内的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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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咳嗽痰多、气急喘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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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本品口服吸收良好,服药10-30分钟起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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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及孕妇慎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服药期间忌烟、酒、猪肉及生冷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