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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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含氢溴酸右美沙芬。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安妥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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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环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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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99 |
国药准字H2009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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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下列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急性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 3.急性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膀胱炎等。 4.伤口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伤口感染; 5.多发性毛囊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多发性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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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15-30mg,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首剂0.4g一次,以后0.2g,一日1次,疗程7~14天。使用本品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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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有精神病史者忌用。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以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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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三个月内的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盐酸安妥沙星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因此,盐酸安妥沙星禁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儿童用药:盐酸安妥沙星对儿童和青少年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动物实验(幼鼠)中发现喹诺酮类药物对承重关节有异常损伤。因此,盐酸安妥沙星禁用于18岁以下患者。 老年用药: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参见“药代动力学”),因高龄患者大多肾功能低下,可能会出现血药浓度增加。因此,应注意用药剂量。慎重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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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下列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急性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 3.急性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膀胱炎等。 4.伤口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伤口感染; 5.多发性毛囊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多发性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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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本品口服吸收良好,服药10-30分钟起效。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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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及孕妇慎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详情请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