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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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含氢溴酸右美沙芬。 |
天冬、地黄、天花粉、瓜要子(蜜炙)、桑白皮(蜜炙)、紫苏子(炒)、苦杏仁(去皮妙)、紫苑、浙贝母、款冬花、桔便、五味子(酯炙)、前胡、青皮(酯炙)、陈皮、黄芪(蜜炙)酸枣仁(炒)、黄芩、知母、淡竹叶、甘(蜜炙)。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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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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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99 |
国药准字Z20093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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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 |
润肺定喘,止嗽化痰。用于肺气虚弱引起的咳嗽喘促,痰涎壅盛,久嗽声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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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15-30mg,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一袋(8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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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有精神病史者忌用。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以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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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三个月内的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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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 |
润肺定喘,止嗽化痰。用于肺气虚弱引起的咳嗽喘促,痰涎壅盛,久嗽声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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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本品口服吸收良好,服药10-30分钟起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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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及孕妇慎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气虚久痰多,其表现为咳嗽短气,咳声低弱,痰吐稀薄,自汗畏风,体虚乏力。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著出现寒热表现,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败加重,痰量明显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故者禁用,过敏体质者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葬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重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