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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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含氢溴酸右美沙芬。 |
赭石、蛤壳、瓦楞子(煅)、紫苏子、知母、枇杷叶、桑白皮(制)、百部(制)、南沙参、桑叶、紫菀(制)、白前、麻黄(制)、苦杏仁;辅料为蔗糖、炼蜜、枸橼酸、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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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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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99 |
国药准字Z20093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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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 |
止咳理气平喘。用于伤风感冒,咳嗽,气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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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15-30mg,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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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有精神病史者忌用。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以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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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三个月内的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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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 |
止咳理气平喘。用于伤风感冒,咳嗽,气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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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本品口服吸收良好,服药10-30分钟起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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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及孕妇慎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运动员慎用,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3.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痰多,寒热症状不明显者。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8.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