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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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含氢溴酸右美沙芬。 |
樟脑、干姜、大黄、小茴香、肉桂、辣椒、桉油。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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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慧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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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99 |
国药准字Z45021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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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 |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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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15-30mg,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5毫升,儿童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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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有精神病史者忌用。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以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
尚不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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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三个月内的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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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 |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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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本品口服吸收良好,服药10-30分钟起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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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及孕妇慎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忌服。2.饮食宜清淡。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驾驶员,高空作业者应慎用十滴水。6.服药一天后症状未改善,并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