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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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氢溴酸右美沙芬。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蔗糖,乙醇,香精,山梨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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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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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195 |
国药准字Z22025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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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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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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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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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三个月内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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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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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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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孕妇慎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