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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霉素磷酸酯阴道凝胶

克林霉素磷酸酯阴道凝胶

处方 非医保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如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脓胸、肺脓肿、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腹腔内感染、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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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霉素磷酸酯阴道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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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克林霉素磷酸酯阴道凝胶
克林霉素磷酸酯阴道凝胶
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主要成分

克林霉素磷酸酯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生产企业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823

国药准字H510235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如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脓胸、肺脓肿、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腹腔内感染、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1.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副作用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 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一个月内的婴儿不宜使用。4岁以内儿童慎用。儿童(新生儿到16岁)应用本品时,应注意肝肾功能监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目前尚无详细的研究资料,尚不能作出明确的判定。因此,孕妇使用本品时应注意利弊。2.曾有报导口服克林霉素0.15g,静脉滴注克林霉素磷酸酯0.6g时,乳汁中出现的药量范围为0.7—3.8mcg/ml,因为克林霉素有可能在新生儿中引起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必须停止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1.克林霉素的药物动力学研究业已证明,口服或静脉注射克林霉素后正常肝肾功能的年轻患者与老年患者之间药代动力学无明显差异。2.克林霉素的临床研究还未包括有充分数量的65岁和65岁以上的患者,目前尚难以判断是否老年人的临床反应与年轻患者有明显不同。但是,临床经验提示与抗生素有关的结肠炎和所见到的腹泻(由艰难梭状芽孢杆菌引起的)在老年人中发生较多(60岁),而且是比较严重的。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注意仔细观察或监测这些病人所发生的腹泻。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已经充分的动物研究证实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突变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体用量的1/20时即可出现),利巴韦林会引起胎儿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服用利巴韦林的男性和女性均应避免怀孕,可能怀孕者应采用至少两种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怀孕应立即告知医生。孕妇禁用利巴韦林。少量药物经乳汁排泄,因为对乳儿潜在的危险,不推荐哺乳期妇女服用利巴韦林。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 老年用药:尚未进行充分的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临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韦林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患者,老年人肾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导致蓄积,不推荐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韦林。

成分

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如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脓胸、肺脓肿、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腹腔内感染、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药理作用

本药为化学半合成的克林霉素衍生物,它在体外无抗菌活性,进入机体迅速水解为克林霉素而显示其药理活性,故抗菌谱、抗菌活性及治疗效果与克林霉素相同,但它的脂溶性及渗透性比克林霉素好,可口服也可肌肉注射和静脉滴注给药。与林可霉素相比其抗菌作用强4-8倍,吸收好,骨浓度高,且对厌氧菌感染具有良好的疗效。本药主要对革兰阳性球菌及厌氧菌有很强的抗菌活性,包括革兰阳性球菌中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链球菌(碳链球菌除外)、肺炎链球菌、微球菌属,厌氧菌中的梭状芽孢杆菌属、拟杆菌属、梭状杆菌属、丙酸杆菌属、真杆菌、厌球菌

注意事项

1.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青霉素过敏者。2.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盐酸盐、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可产生配伍禁忌;与红霉素呈拮抗作用、不宜合用。3.肝、肾功能损害者、胃肠疾患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抗生素相关肠炎的患者要慎用。4.使用本品时,应注意可能发生伪膜性肠炎。如出现伪膜性肠炎,先进行补充水、电解质、蛋白质;然后给甲硝唑口服,0.25g~0.5g,一日3次,无效时再选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g~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目前尚无详细的研究资料,尚不能作出明确的判定。因此,孕妇使用本品时应注意利弊。2.曾有报导口服克林霉素0.15g,静脉滴注克林霉素磷酸酯0.6g时,乳汁中出现的药量范围为0.7—3.8mcg/ml,因为克林霉素有可能在新生儿中引起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必须停止使用本品。【儿童用药】一个月内的婴儿不宜使用。4岁以内儿童慎用。儿童(新生儿到16岁)应用本品时,应注意肝肾功能监测。【老年患者用药】1.克林霉素的药物动力学研究业已证明,口服或静脉注射克林霉素后正常肝肾功能的年轻患者与老年患者之间药代动力学无明显差异。2.克林霉素的临床研究还未包括有充分数量的65岁和65岁以上的患者,目前尚难以判断是否老年人的临床反应与年轻患者有明显不同。但是,临床经验提示与抗生素有关的结肠炎和所见到的腹泻(由艰难梭状芽孢杆菌引起的)在老年人中发生较多(;60岁),而且是比较严重的。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注意仔细观察或监测这些病人所发生的腹泻。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