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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班布特罗口服溶液

盐酸班布特罗口服溶液

处方 非医保

南京瑞尔医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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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班布特罗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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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班布特罗口服溶液
盐酸班布特罗口服溶液
阿司匹林肠溶片
阿司匹林肠溶片
主要成分

盐酸班布特罗

2-(乙酰氧基)苯甲酸

生产企业

南京瑞尔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平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790

国药准字H320263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3、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幼年型关节炎以及其他非风湿性炎症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缓解症状。但近年在这些疾病已很少应用本品。4、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5、儿用于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的治疗。

用法用量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剂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2周后可增加到20mg。 肾功能不全(GFR50ml/分肾小球滤过率)的病人,初始剂量建议用5.0mg。 2-5岁儿童:亚洲儿童推荐初始剂量为5mg. 6-12岁儿童:一天10mg,不建议亚洲儿童的使用剂量超过10mg.

1.成人常用量 口服。① 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

副作用

对本品、特布他林及拟交感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剂量尚未确定,婴幼儿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虽然动物实验中尚未发现该药有致畸作用,但妊娠期的前三个月仍需谨慎用药。尚未肯定班布特罗或其中间代谢物是否会经乳汁分泌。 特布他林会分泌至乳汁,但在治疗剂量下并不会给婴儿带来不良影响。据报道,母亲接受β2受体激动剂治疗的早产新生儿会产生暂时性低血糖。 老人注意事项: 应谨慎用,初始剂量当减少。

成分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3、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幼年型关节炎以及其他非风湿性炎症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缓解症状。但近年在这些疾病已很少应用本品。4、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5、儿用于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的治疗。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本品为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剂特布他林的前体药物,口服吸收后在酶的作用下,代谢为特布他林。特布他林主要激活β2受体,从而导致支气管平滑肌松弛。另外,本品还具有抑制肥大细胞释放炎症介质的作用。重复给药毒性:Wistar和Beagle犬分别连续经口给予盐酸班布特罗剂量达108mg/kg/d和34.42mg/kg/d,连续90天,动物行为、饮食、血液学、血液生化、大体解剖、主要脏器病理组织学检查等均未见毒性反应。 遗传毒性:Ames实验、CHL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NIH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的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盐酸班布特罗剂量为1808mg/kg/d,连续经口给予10天,未见Wistar孕大鼠出现明显毒性反应,也未见胎仔有明显的外观及内脏、骨骼畸形

注意事项

1.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 2.肝硬化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 3.患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当减少。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