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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敏伪麻口服溶液

美敏伪麻口服溶液

处方 非医保

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减轻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咳嗽、鼻塞、流涕、喷嚏等呼吸道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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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敏伪麻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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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美敏伪麻口服溶液
美敏伪麻口服溶液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盐酸伪麻黄碱3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2毫克。

沙丁胺醇。

生产企业

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葛兰素史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505

国药准字J201600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减轻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咳嗽、鼻塞、流涕、喷嚏等呼吸道症状。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3~4次。成人:1次10ml;儿童:5~7岁:每次5~7ml;7~10岁:每次7~10ml;10~14岁:每次10~12ml。

。    

副作用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2妊娠头3个月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沙丁胺醇过量可引起低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对于有心脏症状(如心动过速,心悸)表现的患者,应考虑中断本品治疗,并给予恰当的对症治疗,如给予具有心脏选择性的β-阻滞剂。对患有支气管痉挛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β-阻滞剂。沙丁胺醇过量的体征为显著的心动过速和/或肌肉震颤。应注意对于40揿100μg的本品所含沙丁胺醇相当于4mg的沙丁胺醇片剂。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头3个月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除非当对母亲预期的受益大干任何可能对胎儿的危害时,孕妇才可考虑使用本品。与其它大多数药物一样,仅有少量已发表的资料证明人类在怀孕早期使用沙丁胺醇是安全的。对动物的研究表明,当非常高的使用剂量会对胎仔造成某些危害。大规模的动物生殖毒性实验表明,无氟利昂类抛射剂HFA134a对胎仔发育无损害。本品的致畸研究显示本品在β2-受体激动剂出现致畸作用的可比高剂量下,未发现致畸作用,但无人类妊娠和哺乳期使用本品的试验数据。由于沙丁胺醇可能泌入乳汁,除非对母亲的预期受益大干对新生儿的潜在危险,否则

成分

用于减轻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咳嗽、鼻塞、流涕、喷嚏等呼吸道症状。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药理作用

本品中盐酸伪麻黄碱为拟肾上腺素药,有收缩上呼吸道毛细血管的作用,可消除鼻咽部黏膜充血,减轻鼻塞、流涕,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镇咳药,通过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起镇咳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进一步减轻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药理作用:沙丁胺醇是一选择性的2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在治疗剂量下,治疗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5分钟内快速起效,药效持续4至6小时,其主要作用于位于支气管平滑肌上的2 -肾上腺素能受体。 毒理研究: 与其它选择性β2-激动剂相似,对小鼠皮下注射沙丁胺醇显示致畸性。在一项生殖毒性试验中,在2.5毫克/公斤剂量下,9.3%的胎仔出现腭裂。在大鼠试验中,对大鼠整个妊娠期口服给予0.5、2.32、10.75、50毫克/公斤/天沙丁胺醇,未出现明显胎仔异常。仅在最高剂量组出现新生仔鼠死亡率上升,原因是母鼠疏于照料。在家兔的生殖毒性试验中,在口服剂量50毫克/公斤/天(即,远远高于人类常规剂量),胎仔出现治疗相关变化,包括眼睑开放(无睑)、继发腭裂口(腭裂)、颅骨前额骨化(颅裂)、以及四肢弯曲。改变本品的处方对沙丁胺醇毒性无影响。本品采用的无氟利昂抛射剂-HFA134a.在非常高的气化物浓度下(远远超出患者常规用药量中的抛射剂量),对多个种属的动物暴露天数为两年的实验中,未见毒性反应。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3-7天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3.哺乳期妇女、精神抑郁症、心脏病、高血压、哮喘、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及老年人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