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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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称为:1--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
异丙托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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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国药科大学制药有限公司 |
Laboratoire Unith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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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80 |
注册证号H20150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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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本品可与吸入性β受体激动剂合用与治疗急性或慢性哮喘引起的可逆性气道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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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1 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 2 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 |
剂量:剂量应按病人个体需要做适量调节;在治疗过程中病人应该在医疗监护之下。除非另有医师处方,以下为推荐剂量:6-12岁儿童:每次1个单剂量小瓶;病情稳定前可重复给药。给药间隔可由医生决定。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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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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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未进行充分的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临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韦林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患者,老年人肾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导致蓄积,不推荐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韦林。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爱全乐在妊娠期的安全性还未建立。在已确认妊娠或可能妊娠期间使用爱全乐需权衡对未出生婴儿可能的危害。临床前试验显示吸入或鼻内给予高于人推荐量的爱全乐无新生儿毒性或致畸作用。目前尚不知爱全乐是否通过乳汁排泌,因此对哺乳期妇女使用爱全乐应特别慎重。儿童用药:对6岁以上儿童的研究证实了在治疗哮喘导致的急性支气管痉挛中爱全乐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在这些研究中爱全乐通常和吸入性的β受体激动剂联合使用。尽管临床资料有限,爱全乐在治疗婴幼儿病毒性支气管炎和肺支气管发育不良导致的支气管痉挛中显示了较好的作用。老年用药:无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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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本品可与吸入性β受体激动剂合用与治疗急性或慢性哮喘引起的可逆性气道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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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利巴韦林为合成的核苷类抗病毒药。体外细胞培养试验表明,利巴韦林对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具有选择性的抑制作用。利巴韦林的作用机理尚不清楚,但是其体外抗病毒活性可被鸟嘌呤核苷和黄嘌呤核苷逆转的结果提示,利巴韦林可能作为这些细胞的代谢类似物而起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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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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