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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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称为:1--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咖啡因、人工牛黄、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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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国药科大学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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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80 |
国药准字H22025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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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解热阵痛药。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软、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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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1 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 2 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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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1.偶见皮疹、恶心、呕吐、出汗、腹痛、厌食及面色苍白等,个别患者初服后出现嗜睡或轻度头昏,停药后症状消失。2.偶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出现紫绀。长期或大量使用对肝、肾功能均有损害。3.有时可致幻觉、精神紊乱,偶见有语言含糊不清、不自主眼球运动,一般是中枢神经系统兴奋过度或中毒的表现。4.对老年患者,可致排尿困难、昏厥,常引起体位性低血压。5.偶见白细胞减少。6.较顽固的不良反应有:注意力不能集中、头晕目眩、易激动、厌食、神经质、皮肤出现紫红色网状斑点或网状青斑、睡眠障碍、梦魇等。少见头痛、视物模糊、口鼻及喉干、便秘、疲劳无力等。7.长期治疗可见下肢肿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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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未进行充分的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临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韦林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患者,老年人肾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导致蓄积,不推荐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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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解热阵痛药。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软、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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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利巴韦林为合成的核苷类抗病毒药。体外细胞培养试验表明,利巴韦林对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具有选择性的抑制作用。利巴韦林的作用机理尚不清楚,但是其体外抗病毒活性可被鸟嘌呤核苷和黄嘌呤核苷逆转的结果提示,利巴韦林可能作为这些细胞的代谢类似物而起作用。 |
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解热镇痛作用;金刚烷胺可抗“亚一甲型” 流感病毒,抑制其繁殖;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能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解热镇痛效果,并减轻其他药物所致的嗜睡、头晕等中枢抑制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减轻流涕、鼻塞、打喷嚏症状;人工牛黄具有解热镇惊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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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
1.服用本品后避免驾驶机动车,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2.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3.下列情况应慎用。(1)肝﹑肾功能不全者。(2)脑血管病史﹑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病史﹑末梢性水肿﹑充血性心力衰竭﹑精神病或严重神经官能症﹑癫痫病史者。4.交叉过敏反应对少数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服用后可能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5.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6.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1)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血糖可得假性低值。(2)用磷钨酸法测定血清尿酸可得假性高值。(3)用亚硝基萘酚试剂对尿5-羟吲哚醋酸作定性过筛试验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不受影响。(4)应用一次大剂量或长期应用小剂量,可使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血清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转氨酶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