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胆道感染、腹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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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头孢替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曲尼司特和硫酸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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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三裕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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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99 |
国药准字H2002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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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胆道感染、腹膜炎、 |
轻、中度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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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成年人一日0.5-2g,分2-4次;小儿一日40-80mg/kg,分3-4次,静脉注射。本品可随年龄和症状的不同适当增减,对成年人败血症一日量可增至4g,对小儿败血症、脑脊膜炎等重症和难治性感染,一日量可增至160mg。静脉注射时,可用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溶液溶解后使用。此外也可将本品的一次用量0.25-2g添加到糖液、电解质液或氨基酸等输液中于30分钟至2小时内静脉滴注,对小儿则可参看前面所述给药量,添加到补液中后于30分钟至1小时内静脉滴注。 |
口服一次1粒,每隔8小时1次,疗程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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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肌肉和手指震颤、心悸、嗜睡、头晕、头痛、口炎、恶心、倦怠等。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目眩、呕吐、口咽发干、膀胱刺激等。3.偶见腹痛、腹泻、胃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和皮疹、全身瘙痒等过敏反应。4.实验室检查可见红细胞数、血红蛋白值下降,肝功能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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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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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胆道感染、腹膜炎、 |
轻、中度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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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与头孢唑林相接近,而对革兰阴性菌,如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等作用较优,对肠杆菌、枸橼酸杆菌、吲哚阳性变形杆菌等也有抗菌作用。其作用机制为与细菌细胞膜上的青霉素结合蛋白(PBPs)结合,使转肽酶酰化,抑制细菌中隔和细胞壁的合成,影响细胞壁粘肽成分的交叉连结,使细胞分裂和生长受到抑制,细菌形态变长,最后溶解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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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假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4.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并慎用。用药期间应进行尿液化验,如果损及肾功能,则应停药。5.本品可引起血象改变,严重时应立即停药。6.本品溶解后应立即使用,否则药液色泽会变深。7.对诊断的干扰:使用本品期间,用碱性酒石酸铜试液进行尿糖实验时,可有假阳性反应;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
1.对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可能对本品呈交叉过敏。2.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4.激素依赖性患者使用本品时,激素用量可逐步减低,至最低维持量。5.长期反复使用病人可对本品中的硫酸沙丁胺醇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6.司机、操作机器者、高空作业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