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长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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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吡嘧司特钾,其化学名:9-甲基-3-(1H-5-四氮唑基)-4H-吡啶并[1,2-]嘧啶-4-酮钾。 |
本品由桃金娘科桉属和芸香科桔属及松科松属植物的提取物所组成。主要成份为桉油精,柠檬烯及α-蒎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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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远大九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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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02 |
国药准字H2007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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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长期治疗。 |
本品为粘液溶解性祛痰药。 适用于急、慢性鼻窦炎。 适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扩张、肺脓肿、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肺部真菌感染、肺结核和矽肺等呼吸道疾病。亦可用于支气管造影术后,促进造影剂的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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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每次10mg,一日2次,早、午餐后或临睡前服用。 |
口服。4岁至10岁儿童: 急性患者一次0.12g(1粒),一日3-4次; 慢性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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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禁用于对本品有过敏症的患者; 2禁用于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 |
不良反应轻微,偶有胃肠道不适及过敏反应,如皮疹、面部浮肿、呼吸困难和循环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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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支气管哮喘治疗可使用本品。对于小儿,通常按下述年龄组的一次口服量,一日2次,早饭后和晚饭后(或就寝前)服用。但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适宜地增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情况下,高龄患者生理机能低下,易产生副作用,发现副作用时,需减量(例如半量)或停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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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长期治疗。 |
本品为粘液溶解性祛痰药。 适用于急、慢性鼻窦炎。 适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扩张、肺脓肿、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肺部真菌感染、肺结核和矽肺等呼吸道疾病。亦可用于支气管造影术后,促进造影剂的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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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由于抑制肌醇磷酸脂代谢而抑制化学介质的释放,对细胞外Ca2+的内流及细胞内Ca2+的释放具有抑制作用;同时也抑制花生四烯酸的释放及磷酸二脂酶活性,使环化腺苷酸(c-AMP)的水平增加;在体外具有松弛支气管平滑肌的作用。 |
试验结果表明,本品能使小鼠气管段分泌量增加,改善气管粘膜纤毛运动,促进呼吸道腺体的分泌作用,并使粘液移动速度增加,有助痰液排出。并能使豚鼠咳嗽潜伏期延长。文献显示本品具有抗炎作用,能通过减轻支气管粘膜肿胀面起到舒张支气管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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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支气管扩张药、皮质激素和抗组胺药不同,本品对迅速缓解急性哮喘发作和明显的哮喘症状不能立刻起效,支气管哮喘患者服用本品时如出现严重的哮喘急性发作,应给予支气管扩张药或皮质激素。 2.长期应用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以减少皮质激素的剂量时,应在密切监护下逐渐用本品来替换。 3.当患者在成功地减少皮质激素维持剂量之后才可以中断服用本品,但仍要警惕哮喘的复发。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