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长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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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吡嘧司特钾,其化学名:9-甲基-3-(1H-5-四氮唑基)-4H-吡啶并[1,2-]嘧啶-4-酮钾。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辅料为:羟乙纤维素、枸橼酸、丙二醇、甘油、山梨醇溶液、糖精钠、薄荷脑、苯甲酸、橙味香精、酸梅香精、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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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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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02 |
注册证号HC2017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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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长期治疗。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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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每次10mg,一日2次,早、午餐后或临睡前服用。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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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禁用于对本品有过敏症的患者; 2禁用于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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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支气管哮喘治疗可使用本品。对于小儿,通常按下述年龄组的一次口服量,一日2次,早饭后和晚饭后(或就寝前)服用。但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适宜地增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情况下,高龄患者生理机能低下,易产生副作用,发现副作用时,需减量(例如半量)或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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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长期治疗。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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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由于抑制肌醇磷酸脂代谢而抑制化学介质的释放,对细胞外Ca2+的内流及细胞内Ca2+的释放具有抑制作用;同时也抑制花生四烯酸的释放及磷酸二脂酶活性,使环化腺苷酸(c-AMP)的水平增加;在体外具有松弛支气管平滑肌的作用。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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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支气管扩张药、皮质激素和抗组胺药不同,本品对迅速缓解急性哮喘发作和明显的哮喘症状不能立刻起效,支气管哮喘患者服用本品时如出现严重的哮喘急性发作,应给予支气管扩张药或皮质激素。 2.长期应用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以减少皮质激素的剂量时,应在密切监护下逐渐用本品来替换。 3.当患者在成功地减少皮质激素维持剂量之后才可以中断服用本品,但仍要警惕哮喘的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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