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吡嘧司特钾片

吡嘧司特钾片

处方 非医保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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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长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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吡嘧司特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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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吡嘧司特钾片
吡嘧司特钾片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吡嘧司特钾,其化学名:9-甲基-3-(1H-5-四氮唑基)-4H-吡啶并[1,2-]嘧啶-4-酮钾。

沙丁胺醇。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葛兰素史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602

国药准字J201600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长期治疗。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每次10mg,一日2次,早、午餐后或临睡前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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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1禁用于对本品有过敏症的患者; 2禁用于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

)沙丁胺醇过量可引起低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对于有心脏症状(如心动过速,心悸)表现的患者,应考虑中断本品治疗,并给予恰当的对症治疗,如给予具有心脏选择性的β-阻滞剂。对患有支气管痉挛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β-阻滞剂。沙丁胺醇过量的体征为显著的心动过速和/或肌肉震颤。应注意对于40揿100μg的本品所含沙丁胺醇相当于4mg的沙丁胺醇片剂。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支气管哮喘治疗可使用本品。对于小儿,通常按下述年龄组的一次口服量,一日2次,早饭后和晚饭后(或就寝前)服用。但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适宜地增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情况下,高龄患者生理机能低下,易产生副作用,发现副作用时,需减量(例如半量)或停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除非当对母亲预期的受益大干任何可能对胎儿的危害时,孕妇才可考虑使用本品。与其它大多数药物一样,仅有少量已发表的资料证明人类在怀孕早期使用沙丁胺醇是安全的。对动物的研究表明,当非常高的使用剂量会对胎仔造成某些危害。大规模的动物生殖毒性实验表明,无氟利昂类抛射剂HFA134a对胎仔发育无损害。本品的致畸研究显示本品在β2-受体激动剂出现致畸作用的可比高剂量下,未发现致畸作用,但无人类妊娠和哺乳期使用本品的试验数据。由于沙丁胺醇可能泌入乳汁,除非对母亲的预期受益大干对新生儿的潜在危险,否则

成分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长期治疗。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药理作用

本品由于抑制肌醇磷酸脂代谢而抑制化学介质的释放,对细胞外Ca2+的内流及细胞内Ca2+的释放具有抑制作用;同时也抑制花生四烯酸的释放及磷酸二脂酶活性,使环化腺苷酸(c-AMP)的水平增加;在体外具有松弛支气管平滑肌的作用。

药理作用:沙丁胺醇是一选择性的2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在治疗剂量下,治疗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5分钟内快速起效,药效持续4至6小时,其主要作用于位于支气管平滑肌上的2 -肾上腺素能受体。 毒理研究: 与其它选择性β2-激动剂相似,对小鼠皮下注射沙丁胺醇显示致畸性。在一项生殖毒性试验中,在2.5毫克/公斤剂量下,9.3%的胎仔出现腭裂。在大鼠试验中,对大鼠整个妊娠期口服给予0.5、2.32、10.75、50毫克/公斤/天沙丁胺醇,未出现明显胎仔异常。仅在最高剂量组出现新生仔鼠死亡率上升,原因是母鼠疏于照料。在家兔的生殖毒性试验中,在口服剂量50毫克/公斤/天(即,远远高于人类常规剂量),胎仔出现治疗相关变化,包括眼睑开放(无睑)、继发腭裂口(腭裂)、颅骨前额骨化(颅裂)、以及四肢弯曲。改变本品的处方对沙丁胺醇毒性无影响。本品采用的无氟利昂抛射剂-HFA134a.在非常高的气化物浓度下(远远超出患者常规用药量中的抛射剂量),对多个种属的动物暴露天数为两年的实验中,未见毒性反应。

注意事项

1.与支气管扩张药、皮质激素和抗组胺药不同,本品对迅速缓解急性哮喘发作和明显的哮喘症状不能立刻起效,支气管哮喘患者服用本品时如出现严重的哮喘急性发作,应给予支气管扩张药或皮质激素。 2.长期应用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以减少皮质激素的剂量时,应在密切监护下逐渐用本品来替换。 3.当患者在成功地减少皮质激素维持剂量之后才可以中断服用本品,但仍要警惕哮喘的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