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慢性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肺气肿等气道阻塞性疾病所引起的呼吸困难。尤其适用于需要长期服用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药的患者和夜间发作型的哮喘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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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福莫特罗。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帕司烟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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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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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943 |
国药准字H20058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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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慢性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肺气肿等气道阻塞性疾病所引起的呼吸困难。尤其适用于需要长期服用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药的患者和夜间发作型的哮喘患者。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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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60μg,分2次服。儿童,按体重一日4μg/kg,分2~3次服。 |
口服。1.治疗: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顿服。2.预防:一日按体重10~10mg/kg,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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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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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对早产儿、新生儿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没有使用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因在动物实验中对围产期大量(6mg/kg/日以上)口服给药时,有死产仔数的增加及哺育率下降的报告,所以对孕妇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只有判断治疗上的有益性在危险性之上时才给药。 老人注意事项: 尚未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严格按照儿童用法用量服用或遵医嘱。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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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慢性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肺气肿等气道阻塞性疾病所引起的呼吸困难。尤其适用于需要长期服用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药的患者和夜间发作型的哮喘患者。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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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长效的选择性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药,具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且呈剂量依赖关系。能使第1秒用力呼气量(FEV1)、用力肺活量(FVC)和呼气峰流速(PER)增加。口服80μg本品,4小时后,扩张作用最强,其效应与口服4mg沙丁胺醇相当,但作用持久。本品还有抗组胺作用,能抑制肺肥大细胞释放组胺,其作用与组胺H1-受体拮抗药、肥大细胞稳定药酮替芬类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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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连续过量使用会引起心律不齐,因此注意不要过量使用。 2.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高血压病患者、有心脏疾病的患者、糖尿病患者慎重使用。 3.高龄患者服用时要减少剂量。 4.孕妇及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慎重使用。 |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