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霉素V钾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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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主要用于对青霉素G敏感菌株的轻度、中度感染症:如上呼吸道感染、猩红热、支气管炎、肺炎、丹毒、蜂窝组织炎等。也可作为风湿热复发和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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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青霉素V钾。 |
异丙托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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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峨嵋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Laboratoire Unith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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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090 |
注册证号H20150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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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对青霉素G敏感菌株的轻度、中度感染症:如上呼吸道感染、猩红热、支气管炎、肺炎、丹毒、蜂窝组织炎等。也可作为风湿热复发和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 |
本品作为支气管扩张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引起的支气管痉挛的维持治疗,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本品可与吸入性β受体激动剂合用于治疗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哮喘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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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链球菌感染,一次125~250mg,每6~8小时1次,疗程10日;肺炎球菌感染;一次250~500mg,每6小时1次,疗程至退热后至少2日;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咽峡炎):一次250~500mg,每6~8小时1次;预防风湿热复发,一次250mg,一日2次;预防心内膜炎,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本品2g,6小时后再加服1g(27kg以下小儿剂量减半)。小儿:按体重,一次2.5~9.3mg/kg,每4小时1次;或一次3.75~14mg/kg,每6小时1次;或一次5~18.7mg/kg,每8小时1次。 |
剂量:剂量应按病人个体需要做适量调节;在治疗过程中病人应该在医疗监护之下。除非另有医师处方,以下为推荐剂量:维持治疗:成人(包括老人)和12岁以上青少年:每天3-4次,每次1个单剂量小瓶。急性发作治疗:成人(包括老人)和12岁以上青少年:每次1个单剂量小瓶;病人病情稳定前可重复给药。给药间隔可由医生决定。爱全乐可与吸入性受体激动剂联合使用。单剂量小瓶中每1毫升雾化吸入液可用生理盐水稀释至终体积2-4毫升或者可以和Berotec雾化吸入液联合使用。成人及12岁以下儿童日剂量超过2毫升应在医疗监护下给药。无论急性期治疗或维持治疗,建议都不要超过推荐剂量太多。如果治疗后未产生病情显著的改善或病人情况更趋严重,必须寻求医生的建议以决定新的治疗方案。发生急性或迅速恶化的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咨询医生。爱全乐雾化吸入液可使用市面上一般的雾化吸入器。在有墙式给氧设施情况下,吸入液最好以每分钟6-8升的流速给予。吸入用异丙托溴铵溶液(爱全乐)可以和祛痰剂盐酸氨溴索(沐舒坦)雾化吸入液、盐酸溴已新雾化吸入液和非诺特罗雾化吸入液共同吸入使用。由于可出现沉淀,爱全乐和含有防腐剂苯扎氯铵的色甘酸钠雾化吸入液不要在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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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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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该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故孕妇慎用。2.该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体妊娠期的安全性还未建立。在已确认妊娠或可能妊娠期间使用爱全乐需权衡对未出生婴儿可能的危害。临床前试验显示吸入或鼻内给予高于人推荐量的爱全乐无新生儿毒性或致畸作用。目前尚不知爱全乐是否通过乳汁排泌,因此对哺乳期妇女使用爱全乐应特别慎重。儿童用药:尚无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临床经验。老年用药:无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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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对青霉素G敏感菌株的轻度、中度感染症:如上呼吸道感染、猩红热、支气管炎、肺炎、丹毒、蜂窝组织炎等。也可作为风湿热复发和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 |
本品作为支气管扩张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引起的支气管痉挛的维持治疗,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本品可与吸入性β受体激动剂合用于治疗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哮喘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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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青霉素类抗生素。抗菌谱与青霉素相同。对多数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球菌、个别革兰阴性杆菌(如嗜血杆菌属)、螺旋体和放线菌均有抗菌活性,但多数葡萄球菌菌株(>90%)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可产生β内酰胺酶使本品水解而失活。本品对大多数敏感菌株的活性较青霉素弱2~5倍。对产青霉素酶的菌株无抗菌作用。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使细菌迅速破裂溶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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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5.治疗链球菌感染时疗程需10日,治疗结束后宜作细菌培养,以确定链球菌是否已清除。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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