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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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其化学名称为:9-{O-[(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基}红霉素。分子式:C14H76N2O15分子量:837.03 |
主要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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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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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22 |
国药准字H20066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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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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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一次0.15g,一日2次,或遵医嘱。2.儿童:①6~11kg的儿童,早、晚各25mg,或遵医嘱;②12~23kg的儿童,早、晚各50mg,或遵医嘱;③24~40kg的儿童,早、晚各100mg,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1~2袋),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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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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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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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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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新一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革兰阳性菌、厌氧菌、衣原体和支原体等。其体外抗菌作用与红霉素相类似,对链球菌、杜克雷嗜血杆菌、沙眼衣原体、肺炎支原体、口腔或阴道厌氧菌等的活性与红霉素类似;对弯曲杆菌、百日咳杆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的作用不如红霉素类;对结核分枝杆菌、大部分非典型性分枝杆菌、空肠弯曲菌、白喉杆菌、出血败血性巴斯德菌也有抑制作用;对革兰阴性菌无抗菌活性。某些细菌对红霉素和本品有交叉耐药性,本品对支原体、衣原体及军团菌感染特别有效。体内抗菌作用比红霉素强1~4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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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尼美舒利对以下患者要慎重使用:具有出血症病史的患者;具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是服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因本品主要通过肾脏系统排出体外,如果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肾小球滤过率减少服药的剂量。对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应禁用此药。在并用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治疗,进行眼科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