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急性窦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社区获得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嗜肺衣原体、嗜肺支原体、嗜肺军团菌所致。非复杂性和复杂性尿道感染(膀胱炎)由大肠埃希氏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所致。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氏菌所致。男性非复杂性尿道感染:由奈瑟氏淋球菌所致。女性非复杂性宫颈和直肠感染:由奈瑟氏淋球菌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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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加替沙星,其化学名称为(±)-1-环丙基-6-氟-1,4-二氢-8-甲氧基-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 |
每揿含25微克沙美特罗(昔萘酸盐形式)和125微克丙酸氟卡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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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Glaxo Wellcome Produ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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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096 |
注册证号H20140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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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急性窦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社区获得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嗜肺衣原体、嗜肺支原体、嗜肺军团菌所致。非复杂性和复杂性尿道感染(膀胱炎)由大肠埃希氏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所致。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氏菌所致。男性非复杂性尿道感染:由奈瑟氏淋球菌所致。女性非复杂性宫颈和直肠感染:由奈瑟氏淋球菌所致。 |
适用于对哮喘进行常规治疗的患者的联合用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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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400mg。 |
本品只能经口腔吸入。应该让病人认识到舒利迭气雾剂必须每日使用才能获得最佳益处,即使没有症状时也如此。患者应该由医生定期再评估,以使所接受的舒利迭保持最佳剂量,并且只能在医生的建议下才能改变。应将药量调整至维持有效控制症状的最小剂量。当最小剂量的联合用药使控制的症状得以维持时,下一步可试验单独使用吸入型皮质激素。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给病人开含适宜剂量丙酸氟替卡松的舒利迭。如果病人所需的剂量在推荐剂量范围以外,应给予适当剂量的β2-激动剂和/或皮质激素。推荐剂量:成人和12岁及12岁以上的青少年,根据医生对患者需要激素剂量的判断:每次两揿25μg沙美特罗和125μg丙酸氟替卡松,每日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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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与对加替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 |
所有与单个成分(昔萘酸沙美特罗和丙酸氟替卡松)有关的不良反应列表如下。与单个成分不良事件特征相比,未发现与复方制剂有关的其他不良反应。按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频率总结的不良事件列表如下,频率分为: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1/10)、偶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和十分罕见(<1/10,000)。大部分事件发生频率基于23项哮喘和7项COPD研究的临床试验汇总数据。并非全部事件均报告于临床试验,部分事件发生频率计算基于自发报告数据。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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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儿童,青少年(18岁以下)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目前不推荐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加替沙星对孕妇,授乳妇女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孕妇和授乳妇女使用本品应谨慎,只有在使用本品所获益处大于对胎儿和婴儿可能的危险性时,才可考虑。 老人注意事项: 虽老年女性受试者与年轻女性相比有轻微的药代动力学差异,但这种差异主要是由于肾功能随年龄增加而生理性减退,应根据其肾功能情况决定用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人类生育力方面的数据。动物研究表明,丙酸氟替卡松或沙美特罗不会对生育力产生影响。在妊娠女性中的数据有限。妊娠期间,仅在对母亲的预期获益大于对胎儿的可能风险情况下才能使用本品,治疗妊娠女性时应使用可充分控制哮喘的最低有效剂量。因为在动物试验中,β2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和糖皮质激素过高的全身暴露下,有产生胎儿畸形的情况(参见【儿童用药】)。尚不清楚沙美特罗和丙酸氟替卡松/代谢产物是否可排泄到人类母乳中。不能排除对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婴儿构成风险的可能性。必须考虑到儿童哺乳获益和母亲的治疗获益,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舒利迭治疗。因为动物研究已表明沙美特罗和丙酸氟替卡松及其代谢产物可排泄到哺乳大鼠的乳汁中。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老年人或肾脏受损的病人无需调整剂量。尚无有关在肝脏受损的病人中使用舒利迭 气雾剂的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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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急性窦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社区获得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嗜肺衣原体、嗜肺支原体、嗜肺军团菌所致。非复杂性和复杂性尿道感染(膀胱炎)由大肠埃希氏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所致。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氏菌所致。男性非复杂性尿道感染:由奈瑟氏淋球菌所致。女性非复杂性宫颈和直肠感染:由奈瑟氏淋球菌所致。 |
适用于对哮喘进行常规治疗的患者的联合用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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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加替沙星为8-甲氟喹诺酮类外消旋化合物,体外具有广谱的抗革兰氏阴性和阳性微生物的活性。其R-和S-对映体抗菌活性相同。本品抗菌作用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和拓扑异构酶IV,从而抑制细菌DNA复制、转录和修复过程。体外试验和临床使用结果均表明,本品对以下微生物的大多数菌株具有抗菌活性: 1、革兰氏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仅限于对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肺炎链球菌(对青霉素敏感的菌株)。 2、革兰氏阴性菌:大肠杆菌、流感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卡他莫拉菌、淋病奈瑟菌、奇异变形杆菌。 3、其他微生物:肺炎衣原体、嗜肺性军团杆菌、肺炎支原体。毒理研究遗传毒性:Ames试验中本品对多种菌株无致突变作用。但是体外对沙门氏菌株TA102有致突作用。中国仓鼠V79细胞的基因突变和中国仓鼠CHL/IU细胞的遗传学试验结果均为阳性。类似的结果在其它喹诺酮类的药物也可见,这可能是由高浓度下本品对真核生物的II型DNA拓扑异构酶的抑制作用所致。本品经口和静脉给药的小鼠微核试验、大鼠经口给药的细胞遗传学试验、大鼠经口给药的DNA修复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剂量高达200mg/kg(以每天全身显露量[AUC]计,与人最大推荐剂量等效),对大鼠生育力和生殖无不良反应。大鼠和家兔经口给予剂量分别达150mg/kg和50mg/kg(以AUC计,约为临床上人最大推荐剂量下的0.7和1.9倍),未见有致畸胎作用。但是,大鼠在器官形成期,经口或静脉给予剂量分别达200mg/kg和60mg/kg可引起胎仔骨骼畸形;经口或静脉给予剂量分别≥150mg/kg和≥30mg/kg时,可引起胎仔骨骼骨化延迟,包括出现波形肋骨。提示在此剂量下,有轻度的胎仔毒性。此毒性在其它的喹诺酮类药物也可见。大鼠在妊娠后期的最初阶段经口给药剂量达200mg/kg,并持续给药至哺乳期,可见后期的植入后胚胎丢失增加和新生仔鼠和围产期的死亡率升高。这些发现也提示了本品的胎仔毒性。致癌性:B6C3F1小鼠经掺食给药18月,雌、雄动物剂量分别为90mg/kg和81mg/kg(以AUC计,约为临床上人体最大推荐剂量下的0.13和0.18倍);Fischer344大鼠经掺食给药2年,雌、雄动物剂量139mg/kg和47mg/kg(以AUC计,药为人体最大推荐剂量的0.81和0.36倍),结果均未提示本品有促进肿瘤生长的作用,但是雄性动物当剂量达100mg/kg(以AUC计,约为人体最大推荐剂量的0.74倍)时,与对照组相比,可增加巨粒细胞淋巴(1GL)白血病的发生率,尽管这种增加稍高于已有历史性对照的范围,但是并不能认为雄性动物高剂量下的这些发现会影响到本品临床用药的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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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血糖异常。已有报道加替沙星引起的血糖异常,包括症状性低血糖症和高血糖症。这些事件通常在糖尿病患者中发生。但是,低血糖症,特别是高血糖症已经在没有糖尿病病史的患者中产生。除了糖尿病以外,服用加替沙星时与血糖代谢异常相关的其他危险因素包括老年患者、肾功能不全、影响葡萄糖代谢的合并用药(特别是降血糖用药)。具有这些危险因素的患者应该密切监控血糖。如果用加替沙星治疗的任何患者发生低血糖或者高血糖的症状和体征,必须立刻进行适当的治疗,并应该停用加替沙星。已有报道血糖的暂时异常,通常包括开始治疗3天内血清胰岛素水平升高和血糖水平降低,有时导致严重低血糖症。也已经观察到了高血糖症,甚至某些病例为严重高血糖症。高血糖症通常在应用加替沙星第3天后发生。 在加替沙星上市后,已有报道应用加替沙星治疗的患者中极少数出现严重血糖异常。这些异常包括高渗性非酮症高血糖昏迷、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低血糖昏迷、痉挛和精神状态改变(包括意识丧失)。虽然少数导致致死后果,但是如果得到适当处理,这些事件中大多数是可逆的。 2、加替沙星与其他喹诺酮类药物类似,可使心电图Q-T间期延长。Q-T间期延长、低血钾或急性心肌缺血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本品不宜与IA类(如奎尼丁、普鲁卡因胺)或III类(胺碘酮、索他洛尔)抗心律失常药物合用;正在使用可引起心电图Q-T间期延长药物(如西沙比利,红霉素,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患者慎用本品。 3、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异常,如紧张、激动、失眠、焦虑、恶梦、颅内压增高等。对患有或疑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如严重脑动脉粥样硬化、癫痫或存在癫痫发作因素等,应慎用本品。本品可能会引起眩晕和轻度头痛,从事驾驶汽车等机械作业或从事其他需要精神神经系统警觉或协调活动的患者应慎用。此外,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物与喹诺酮类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增加中枢神经系统刺激症状和抽搐发生的危险性。4、喹诺酮类药物有时可引起严重的甚至致命的过敏反应。对首次发现皮疹或者其他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用本品。严重过敏反应发生时,可根据临床需要用肾上腺素或其它复苏方法治疗,包括吸氧、输液、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胺类药物以及气道管理等。 5、有报道接受包括本品在内的几乎所有的抗菌药物治疗后可能发生轻度至致命性伪膜性肠炎。因此,对使用任何抗菌药物后出现腹泻的病人应考虑这一诊断。伪膜性肠炎的诊断成立后,即应开始治疗。轻度患者停用抗菌药物后即可恢复;中、重度患者,则应酌情补充液体、电解质,并针对艰难梭菌性肠炎抗菌治疗。 6、尽管尚未见到类似其他喹诺酮类药物引起的肩部、手部和跟腱需要外科治疗或长时间功能丧失的现象,但如果病人在接受本品治疗时有疼痛感,出现炎症反应或肌健断裂等应停用本品,在未明确排除外肌健炎或肌健断裂前,患者应休息,并停止体育锻炼。肌健断裂在喹诺酮类治疗中或治疗后均可发生。 7、已有病人在接受某些喹诺酮类药物后发生光毒性反应。虽在动物试验和临床试验中,未见本品在推荐剂量水平发生光毒性。但为保证医疗顺利实施,应避免过度日光或人工紫外线照射。如果出现晒伤样反应或发生皮肤损害,应及时就诊。8、本品增加中枢神经系统刺激症状和抽搐发生的危险性。9、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应注意调整剂量。 |
运动员慎用。 不可突然中断本品的治疗。因为这样可能有加重病情的危险,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逐步减少使用剂量。 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慎用本品。 哮喘相关死亡 LABA(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如沙美特罗(本品的活性成分之一)可增加哮喘相关死亡的风险。现有数据不足以确定吸入性皮质类固醇或其他长期哮喘控制药物同时使用是否可以减轻LABA所致哮喘相关死亡的增加风险。对照临床试验的现有数据表明,LABA可增加儿童和青少年患者哮喘相关住院的风险。因此,治疗哮喘患者时,医生仅为长期哮喘控制药物如吸入性皮质类固醇控制不佳或疾病严重度明确需要开始吸入性皮质类固醇和LABA治疗的患者开具处方。一旦达到并保持哮喘控制,则定期评估患者,且如果可能的话,在不失去哮喘控制的前提下采取降级治疗(例如,中止本品),且患者接受长期哮喘控制药物如吸入性皮质类固醇维持治疗。低或中等剂量吸入性皮质类固醇充分控制的哮喘患者请勿使用本品。 疾病恶化和急性发作 哮喘迅速恶化或可能危及生命的发作患者不应开始本品治疗。尚未在哮喘急性恶化受试者中研究本品。在此种情况下不适于开始本品的治疗。 哮喘显著恶化或急性恶化患者开始沙美特罗(本品中的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