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以治疗全身性绿脓杆菌感染,如绿脓杆菌败血症、肺部感染、尿路感染等。细菌的药敏低于120μg/ml时,疗效都满意。也有人以本品治疗小儿的绿脓杆菌脑膜炎、乳突炎,获得满意疗效。不产青霉素酶的变形杆菌和某些大肠杆菌感染也可应用本品治疗,本品也用于治疗腹腔和女性生殖道感染,因两者病原菌以脆弱类杆菌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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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羧苄西林钠。其化学名为:[6S-(2α,5α,6β)]-[(羧苯基-乙基)氨基]-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二钠盐。 |
利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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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泰安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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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511 |
国药准字H3702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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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以治疗全身性绿脓杆菌感染,如绿脓杆菌败血症、肺部感染、尿路感染等。细菌的药敏低于120μg/ml时,疗效都满意。也有人以本品治疗小儿的绿脓杆菌脑膜炎、乳突炎,获得满意疗效。不产青霉素酶的变形杆菌和某些大肠杆菌感染也可应用本品治疗,本品也用于治疗腹腔和女性生殖道感染,因两者病原菌以脆弱类杆菌为主。 |
结核病、耐药结核病、麻风病、耐药麻风病、其他利福平敏感的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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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供静脉滴注和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成人一日8g,分2~3次肌注或静脉注射,儿童每6小时按体重12.5~50mg/kg注射;严重感染,成人一日10~30g,分2~4次静脉滴注或注射,儿童每日按体重100~300mg/Kg,分4~6次注射。新生儿体重低于2kg者,首剂按体重100mg/Kg,出生第1周每12小时75mg/kg,静脉滴注;出生第2周起100mg/kg,每6小时1次。新生儿体重2kg以上者出生后第1周每8小时75mg/kg,静脉滴注,以后每6小时75mg/kg。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每8~12小时静脉给药2g即可维持血药浓度在100mg/L水平;如同时伴肝功能损害,一日2g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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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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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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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以治疗全身性绿脓杆菌感染,如绿脓杆菌败血症、肺部感染、尿路感染等。细菌的药敏低于120μg/ml时,疗效都满意。也有人以本品治疗小儿的绿脓杆菌脑膜炎、乳突炎,获得满意疗效。不产青霉素酶的变形杆菌和某些大肠杆菌感染也可应用本品治疗,本品也用于治疗腹腔和女性生殖道感染,因两者病原菌以脆弱类杆菌为主。 |
结核病、耐药结核病、麻风病、耐药麻风病、其他利福平敏感的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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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发挥杀菌作用。对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枸橼酸菌属、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奈瑟菌属等其他革兰阴性菌具有抗菌作用。对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以及不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亦具抗菌活性。脆弱拟杆菌、梭状芽孢杆菌等许多厌氧菌也对本品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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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钠量较高,故限制钠盐摄入的患者应慎用本品。2.使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呈阳性反应者禁用。3.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约5%~7%可能存在对头孢菌素类药物交叉过敏。4.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本品可导致出血,应注意随访凝血时间、凝血酶原时间,发生出血时应及时停药并予适当治疗。5.由于浓度较高的羧苄西林钠溶液可形成多聚体(为致敏区),因此注射液皆须新鲜配制。 |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橘红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