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以治疗全身性绿脓杆菌感染,如绿脓杆菌败血症、肺部感染、尿路感染等。细菌的药敏低于120μg/ml时,疗效都满意。也有人以本品治疗小儿的绿脓杆菌脑膜炎、乳突炎,获得满意疗效。不产青霉素酶的变形杆菌和某些大肠杆菌感染也可应用本品治疗,本品也用于治疗腹腔和女性生殖道感染,因两者病原菌以脆弱类杆菌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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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羧苄西林钠。其化学名为:[6S-(2α,5α,6β)]-[(羧苯基-乙基)氨基]-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二钠盐。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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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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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511 |
国药准字H51023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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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以治疗全身性绿脓杆菌感染,如绿脓杆菌败血症、肺部感染、尿路感染等。细菌的药敏低于120μg/ml时,疗效都满意。也有人以本品治疗小儿的绿脓杆菌脑膜炎、乳突炎,获得满意疗效。不产青霉素酶的变形杆菌和某些大肠杆菌感染也可应用本品治疗,本品也用于治疗腹腔和女性生殖道感染,因两者病原菌以脆弱类杆菌为主。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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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供静脉滴注和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成人一日8g,分2~3次肌注或静脉注射,儿童每6小时按体重12.5~50mg/kg注射;严重感染,成人一日10~30g,分2~4次静脉滴注或注射,儿童每日按体重100~300mg/Kg,分4~6次注射。新生儿体重低于2kg者,首剂按体重100mg/Kg,出生第1周每12小时75mg/kg,静脉滴注;出生第2周起100mg/kg,每6小时1次。新生儿体重2kg以上者出生后第1周每8小时75mg/kg,静脉滴注,以后每6小时75mg/kg。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每8~12小时静脉给药2g即可维持血药浓度在100mg/L水平;如同时伴肝功能损害,一日2g即可。 |
1.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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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 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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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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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已经充分的动物研究证实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突变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体用量的1/20时即可出现),利巴韦林会引起胎儿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服用利巴韦林的男性和女性均应避免怀孕,可能怀孕者应采用至少两种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怀孕应立即告知医生。孕妇禁用利巴韦林。少量药物经乳汁排泄,因为对乳儿潜在的危险,不推荐哺乳期妇女服用利巴韦林。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 老年用药:尚未进行充分的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临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韦林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患者,老年人肾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导致蓄积,不推荐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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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以治疗全身性绿脓杆菌感染,如绿脓杆菌败血症、肺部感染、尿路感染等。细菌的药敏低于120μg/ml时,疗效都满意。也有人以本品治疗小儿的绿脓杆菌脑膜炎、乳突炎,获得满意疗效。不产青霉素酶的变形杆菌和某些大肠杆菌感染也可应用本品治疗,本品也用于治疗腹腔和女性生殖道感染,因两者病原菌以脆弱类杆菌为主。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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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发挥杀菌作用。对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枸橼酸菌属、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奈瑟菌属等其他革兰阴性菌具有抗菌作用。对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以及不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亦具抗菌活性。脆弱拟杆菌、梭状芽孢杆菌等许多厌氧菌也对本品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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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钠量较高,故限制钠盐摄入的患者应慎用本品。2.使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呈阳性反应者禁用。3.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约5%~7%可能存在对头孢菌素类药物交叉过敏。4.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本品可导致出血,应注意随访凝血时间、凝血酶原时间,发生出血时应及时停药并予适当治疗。5.由于浓度较高的羧苄西林钠溶液可形成多聚体(为致敏区),因此注射液皆须新鲜配制。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