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的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等有多量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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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含氨茶碱(以无水茶碱计),盐酸溴己新,马来酸氯苯那敏。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帕司烟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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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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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678 |
国药准字H20058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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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的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等有多量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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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1.治疗: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顿服。2.预防:一日按体重10~10mg/kg,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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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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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能分泌入乳汁,随乳汁排出,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因血浆清除率降低,潜在毒性增加,55岁以上患者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严格按照儿童用法用量服用或遵医嘱。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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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的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等有多量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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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氨茶碱对呼吸道平滑肌有直接促进松弛作用。其作用机制比较复杂,近来实验认为茶碱的支气管扩张作用部分是由于促进内源性肾上腺素与去甲肾上腺素释放的结果,此外,茶碱是嘌呤受体阻滞剂,能对抗腺嘌呤等对呼吸道的收缩作用。茶碱能增强膈肌收缩力,尤其在膈肌收缩无力时作用更显着,因此有益于改善呼吸功能。盐酸溴己新具有粘痰溶解作用,主要作用于气管、支气管黏液腺体细胞,使之分泌黏性低的小分子黏蛋白,并因此使粘痰减少、稀释,易于咳出。尚有促进呼吸道黏膜纤毛运动及有恶心性祛痰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组胺H1受体阻断剂,可对抗组胺引起的微血管扩张和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等过敏症状,还有较轻的镇静及M胆碱受体阻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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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避免血药浓度过高。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宜慎用。使用某些影响茶碱排泄的药物的患者,其茶碱清除率可能减低。在停用合并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着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率失常和使原有的心率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