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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替沙星注射液

加替沙星注射液

处方 非医保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敏感菌株引起的中度以上的下列感染性疾病: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或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急性鼻窦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所致。社区获得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嗜肺衣原体、嗜肺支原体、嗜肺军团菌等所致者。单纯性或复杂性泌尿道感染(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等所致者。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等所致。单纯性尿道和宫颈淋病:由奈瑟淋球菌所致。女性急性单纯性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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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替沙星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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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加替沙星注射液
加替沙星注射液
新复方大青叶片
新复方大青叶片
主要成分

加替沙星 化学名1-环丙基-6-氟-1,4-二氢-8-甲氧基-7-(3-甲基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

大青叶、羌活、拳参、金银花、大黄、扑热息痛、咖啡因、异戊巴比妥、维生素C。辅料为淀粉。

生产企业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678

国药准字Z3702113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敏感菌株引起的中度以上的下列感染性疾病: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或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急性鼻窦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所致。社区获得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嗜肺衣原体、嗜肺支原体、嗜肺军团菌等所致者。单纯性或复杂性泌尿道感染(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等所致者。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等所致。单纯性尿道和宫颈淋病:由奈瑟淋球菌所致。女性急性单纯性直

清瘟,消炎,解热。用于伤风感冒,发热头痛,鼻流清涕,骨节酸痛。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每次200mg,每天二次.

口服,一次3~4片,一日2次

副作用

本品禁用于对加替沙星和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糖尿病患者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慎用。2.对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异戊巴比妥过敏者禁用。3.胃溃疡、严重肺功能不全、肝硬化、血卟啉病史、贫血、哮喘史、未控制的糖尿病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儿童、青少年(18岁以下)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建议禁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加替沙星对孕妇及哺乳妇女的疗效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孕妇应避免使用本品,授乳妇女使用时暂停授乳。

成分

用于治疗敏感菌株引起的中度以上的下列感染性疾病: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或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急性鼻窦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所致。社区获得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嗜肺衣原体、嗜肺支原体、嗜肺军团菌等所致者。单纯性或复杂性泌尿道感染(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等所致者。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等所致。单纯性尿道和宫颈淋病:由奈瑟淋球菌所致。女性急性单纯性直

清瘟,消炎,解热。用于伤风感冒,发热头痛,鼻流清涕,骨节酸痛。

药理作用

加替沙星为8-甲氧氟喹诺酮类外消旋化合物,体外具有广谱的抗革兰阴性和阳性微生物的活性,其R-和S-对映体抗菌活性相同。本品抗菌作用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和拓扑异构酶Ⅳ,从而抑制细菌DNA复制、转录和修复过程。 体外试验和临床使用结果均表明,本品对以下微生物的大多数菌株具有抗菌活性: 1.革兰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仅限于对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肺炎链球菌(对青霉素敏感的菌株)。 2.革兰阴性菌:大肠杆菌、流感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卡他莫拉菌、淋病奈瑟菌、奇异变形杆菌。 3.其他微生物:肺炎衣原体、嗜肺性军团杆菌、肺炎支原体。

曾有文献报道,服用本品出现剧烈头痛、过敏性休克、大疱性皮疹。

注意事项

1加替沙星与其他喹诺酮类药物类似,可使心电图Q-T间期延长。Q-T间期延长、低血钾或急性心肌缺血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本品不宜与IA类(如奎尼丁、普鲁卡因胺)或Ⅲ类(胺磺酮、索他洛尔)抗心律失常药物合用;正在使用可引起心电图Q-T间期延长药物(如西沙比利,红霉素,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患者慎用本品。 2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异常,如紧张、激动、失眠、焦虑、颅内压增高等。对患有或疑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如严重脑动脉粥样硬化、癫痫或存在癫痫发作因素等,应慎用本品。本品可能会引起眩晕和轻度头痛,从事驾驶汽车等机械化作业或从事其他需要精神神经系统警觉或协调活动的患者应慎用。此外,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物与喹诺酮类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增加中枢神经系统刺激症状和抽搐发生的危险性。 3与其他喹诺酮药物一样,已见症状性高血糖和低血糖的报道,通常发生于合用口服降糖药(如优降糖)或使用胰岛素的糖尿病患者。这些病人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血糖。如发生血糖异常改变,应立即停药并就诊。4喹诺酮类药物有时可引起严重的甚至致命的过敏反应。对首次发现皮疹或者其他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用本品。严重过敏反应发生时,可根据临床需要用肾上腺素或其它复苏方法治疗,包括吸氧、输液、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胺类药物以及气道管理等。 5有报道接受包括本品在内的几乎所有的抗菌药物治疗后可能发生轻度至致命性伪膜性肠炎。因此,对使用任何抗菌药物后出现腹泻的病人应考虑这一诊断。伪膜性肠炎的诊断成立后,即应开始治疗。轻度患者停用抗菌药物生即可恢复;中、重度患者,则应酌情补充液体、电解质,并针对艰难梭菌性肠炎抗菌治疗。 6尽管尚未见到类似其它喹诺酮类药物起的肩部、手部和跟腱需要外科治疗或长时间功能丧失的现象,但如果病人在接受本品治疗时有疼痛感,出现炎症反应或肌腱断裂等应停用本品,在未明确除外肌腱炎或肌腱断裂前,患者应休息,并停止体育锻炼。肌腱断裂在喹诺酮类治疗中或治疗后均可发生。 7已有病人在接受某些喹诺酮类药物后发生光毒性反应。虽在动物实验和临床试验中,未见本品在推荐剂量水平发生光毒性。但为保证医疗顺利实施,应避免过度日光或人工紫外线照射。如果出现晒伤样反应或发生皮肤损坏,应及时就诊。 8本品增加中枢神经系统刺激症状和抽搐发生的危险性。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应注意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 9本品必须采用无菌方法稀释和配制。在稀释和使用前必须查看有无颗粒状内容物,一旦发现肉眼可见颗粒状物则应弃去不用。本品仅供单次使用,故配制后未用完部分应弃去。严禁将其他制剂加入含本品的瓶中静脉滴注,也不可将其他静脉制剂与本品经同一静脉输液通道使用。如果同一静脉输液通道用于输注不同的药物,在使用本品前后必须用与本品和其他药物相溶的溶液冲洗通道。如果本品与其他药物联合作用,则必须按本品和该合用药物的推荐剂量和方法分别分开给药。 10本品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严禁快速静脉滴注或肌内,鞘内,腹腔内或皮下用药。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1.本品含有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异戊巴比妥、维生素C。对乙酰氨基酚为解热镇痛类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1200mg。咖啡因为中枢神经兴奋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300—1000mg,极量一次400—1500mg。异戊巴比妥为巴比妥类催眠药、抗惊厥药,单用时成人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100—200mg,极量一日600mg。2.对乙酰氨基酚单独使用时主要的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药物相互作用: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致肝脏损害;本品与氯霉素同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毒性。3.咖啡因单独使用时主要的不良反应:(1)含咖啡因的饮料偶而服用过多,可引起恶心、头痛或失眠。长期习惯性地过多服用,可出现头痛、紧张、激动和焦虑。(2)成人致死量一般为10g,其血药浓度为60—160μg/ml,尿内出现管形或红细胞,有死于肝昏迷的报道。(3)逾量的征象:烦躁不安、惊扰、耳鸣、眼花并出现盲点或闪烁光、肌肉震颤、心率增快并有早搏。咖啡因能促进血浆内肾素的活性,儿茶酚胺的释放也增多,但破坏亦快,不一定出现血压升高;对前列腺素受体是弱激动强拮抗;能使血糖微升;长期服用大量,有耐受性,也可有习惯性。药物相互作用:异烟肼和甲丙氨酯能促使咖啡因增效,提高后者脑组织内浓度55%,肝和肾内浓度则有所下降;口服避孕药有可能减慢咖啡因的清除率。4.异戊巴比妥单独使用时主要的不良反应有:(1)用于抗癫痫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镇静,但随着疗程的持续,其镇静作用逐渐变得不明显。(2)可能引起微妙的情感变化,出现认知和记忆的缺损。(3)长期用药,偶见叶酸缺乏和低钙血症。(4)罕见巨幼红细胞性贫血和骨软化。(5)大剂量时可产生眼球震颤、共济失调和严重的呼吸抑制。(6)用本品的患者中约1-3%的人出现皮肤反应,多见者为各种皮疹以及哮喘,严重者可出现剥脱性皮炎和多形性红斑,中毒性表皮坏死极为罕见。(7)有报道用药者出现肝炎和肝功能紊乱。(8)长时间使用可发生药物依赖,停药后易发生停药综合症。对一种巴比妥过敏者,可能对本品过敏;作抗癫痫药应用时,可能需10-30天才能达到最大效果,需按体重计算药量,如有可能应定期测定血药浓度,以达最大疗效;肝功能不全者,用量应从小量开始;不宜长期用药,如连续使用达14天可出现快速耐药性;长期用药可产生精神或躯体的药物依赖性,停药需逐渐减量,以免引起撤药症状;与其他中枢抑制药合用,对中枢产生协同抑制作用,应注意;下列情况慎用:轻微脑功能障碍症、低血压、高血压、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肾上腺功能减退、心肝肾功能损害、高空作业、驾驶员、精细和危险工种作业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需注意:本药可通过胎盘,妊娠期长期服用,可引起依赖性及致新生儿撤药综合症;妊娠时应用可能由于维生素K含量减少可能引起新生儿出血;妊娠晚期或分娩期应用,由于胎儿肝功能尚未成熟引起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的呼吸抑制;用于抗癫痫可能产生胎儿致畸。哺乳期应用可引起婴儿的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在以上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使用本药。应注意儿童用药可能引起反常的兴奋。老年患者对本药的常用量可引起兴奋神经错乱或抑郁,因此用量宜较小。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为肝酶诱导剂,提高药酶活性,不但加速自身代谢,还可加速其他药物代谢。如饮酒、全麻药、中枢性抑制药或单胺氧化酶抑制药等与巴比妥类药合用时,可相互增强效能。与乙酰氨基酚类合用,会增加肝中毒的危险性。(2)与口服抗凝药合用时,可降低后者的疗效,应定期测定凝血酶原时间,从而决定是否调整抗凝药的用量。(3)与口服避孕药,可降低避孕药的可靠性。与雌激素合用降低雌激素作用。(4)与皮质激素、洋地黄类(包括地高辛)、土霉素或三环抗抑郁药合用时,可降低这些药物的效应。(5)与环磷酰胺合用,理论上可增加环磷酰胺烷基化代谢产物,但临床上的意义尚未明确。(6)与奎尼丁合用时,由于增加奎尼丁的代谢而减弱其作用,应按需调整后者的用量。(7)与钙离子拮抗剂合用,可引起血压下降。(8)与氟哌丁醇合用治疗癫痫,可引起癫痫发作形式改变,需调整用量。(9)与吩噻嗪类和四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可降低抽搐阈值,增加抑制作用;与布洛芬类合用,可减少或缩短半衰期而减少作用强度。5.维生素C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若长期过量服用,易引起以下不良反应:(1)长期服用一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2)长期过量服用,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3)过量服用(一日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如:胃痉挛、反酸)等反应。维生素C不宜长期过量服用,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下列情况应慎用:半胱氨酸尿症、痛风、高草酸盐尿症、草酸盐沉积症、尿酸盐性肾结石、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血友病、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镰形红细胞贫血。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肝素或华法令联用,可引起凝血酶原时间缩短;本品可破坏食物中维生素B12,与食物中的铜、锌离子络合阻碍其吸收,从而产生维生素B12或铜、锌的缺乏症;与巴比妥或扑米酮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合用;长期或过量使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戒酒硫)对乙醇的作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