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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硫酸奈替米星

注射用硫酸奈替米星

处方 非医保

扬州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复杂性尿路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感染及下呼吸道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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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硫酸奈替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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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硫酸奈替米星
注射用硫酸奈替米星
哮喘控制与治疗
哮喘控制与治疗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奈替米星,其化学名为O-3-去氧C-甲基-3-甲胺基-β-L-阿拉伯糖吡喃糖基(1→4)-O[2,6二氨基-2,3,4,6-四去氧-α-D-甘油基-4-烯己吡喃糖基-(1→6)]-2-去氧-N3-乙基-L-链霉胺硫酸盐。

主要成分:布地奈德 化学名称:16α,17α-22R,S-丙基亚甲基二氧-孕甾-1,4-二烯-11β,21-二羟基-3,20-二酮。 分子式:C25H34O6 分子量:430.5

生产企业

扬州制药有限公司

AstraZenecaPtyLtd.10-14KhartoumRoad.NorthRyde.NSW2113.Australia澳大利亚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916

H201404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复杂性尿路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感染及下呼吸道感染的治疗。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季节性哮喘、运动性哮喘、职业性哮喘。

用法用量

1 肾功能正常者:成人用于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日3-4mg/kg,中、重度感染每日4-6mg/kg,严重全身性感染每日6-7.5mg/kg,每8-12h给药1次。 小儿用量:6周以上至12岁者用量为每日4-6mg/kg,每8-12h给药1次;出生6周以内者每日4-5mg/kg,每12h给药1次,早产儿、新生儿的用量应适当减少。 严重感染、新生儿、婴幼儿感染时均以静脉滴注给药为宜,疗程视病种、病情而异一般为7-14日。 奈替米星应用疗程中宜定期监测患者血药浓度,使血药峰浓度保持在6-10mg/L,谷浓度0.5-2mg/L,新生儿应用时必须监测血药浓度。 静滴时,每次剂量可以灭菌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液50-200ml稀释后滴注1.5-2.0h,小儿应用时可根据剂量适当减少、稀释药液。 2 肾功能减退者:应用时必须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调整剂量,有条件者宜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其结果拟订个体化给药方案,使其血药浓度调整至适宜范围内(见上述),也可根据患者的内生肌酐清除率,或参考血肌酐值、血尿素氮值减少用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副作用

对本品或任何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或有严重毒性反应者禁用。

禁忌

成分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复杂性尿路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感染及下呼吸道感染的治疗。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季节性哮喘、运动性哮喘、职业性哮喘。

药理作用

奈替米星为一个半合成的氨基糖苷类广谱抗菌素。其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敏感微生物的正常蛋白质合成而起作用。本品具有广泛的抗微生物作用,主要针对革兰氏阴性杆菌属和少数革兰氏阳性菌,包括枸橼酸菌属、肠杆菌属、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摩根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和葡萄球菌属(耐青霉素和甲氧西林菌)。本品体外对某些分离的不动杆菌、奈瑟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假单胞菌属、沙雷菌属也有活性。多数链球菌和厌氧微生物如梭菌属对氨基糖苷类药物耐药。

注意事项

1.为避免或减少耳、肾毒性反应的发生,治疗期间应定期随访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等检查,并应密切观察前庭功能及听呼改变。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调整剂量使高峰血药浓度在16mg/L以下,且不宜持续较长时间(如2-3小时以上),谷浓度避免超过4mg/L,以减少耳、肾毒性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肾损害程度减量用药(见;用法用量;),高龄患者宜按轻度肾功能减退减量有药。 3.疗程一般不宜超过14日,以减少耳、肾毒性的发生。 4.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静滴。 5.单纯性尿路感

一般事项1.运动员慎用。2.服类固醇停药期间,一些患者可能出现口服类固醇撤药相关的症状,如关节和/或肌肉痛、倦怠及情绪低落,即使他们的呼吸功能能够得到维持甚至出现了改善。3.由于布地奈德能够进入循环系统,尤其在较高剂量时还可能出现全身活性,因此当服用超过推荐剂量的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时(参见【用法和用量】),或者在治疗中未滴定至最低有效剂量的情况下,可能出现HPA抑制的情况。由于个体对于皮质醇生成的影响的敏感性不同,因此医师在处方布地奈德混悬液时应考虑此信息。4.由于吸入类固醇存在全身吸收的可能性,应当对接受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的患者出现的任何全身类固醇作用进行观察。术后或者肾上腺功能不全的患者需要严密的观察。5.在治疗期间,少数患者可能出现一些全身类固醇治疗的作用,如肾上腺功能亢进,骨密度降低,以及肾上腺抑制,特别是用较高剂量治疗时。如果出现此类变化,应逐渐减少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的用药,此撤药方案符合公认的哮喘症状管理程序以及全身类固醇的减药策略。6.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持续治疗对儿童生长速度的潜在影响,需要结合替代治疗方案的临床获益和风险加以权衡。为了使包括普米克令舒在内的吸入性类固醇的全身性影响最小、应对每位接受治疗的患者滴定至他/她的最低有效剂量(参见【注意事项】和【儿童用药】)。7.虽然在临床研究中,患者接受过长达1年的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其在人体长期使用的局部和全身影响尚不完全清楚。特别是,长期使用对口腔、咽、气管和肺的发育或免疫影响尚不清楚。8.在临床研究中,一些患者中出现了口腔和咽部的局部白色念珠菌感染。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组与安慰剂对照组的发生率类似。如果发生此类感染,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抗真菌治疗和/或中断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的治疗。9.呼吸道存在活动性或非活动性结核感染,未加治疗的全身性真菌、细菌、病毒或寄生虫感染,或者眼单纯疱疹的患者需慎重。10.在吸入类固醇治疗后,罕有青光眼、眼内压升高、以及白内障的病例报道。11.对于从全身类固醇转为吸入类固醇治疗的患者,需要特别小心,因为曾出现过由全身类固醇治疗变为全身的吸入类固醇治疗期间或其后,因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而导致的死亡病例。当全身类固醇停药后,HPA轴功能的恢复通常需要数月的时间。之前日服用20mg或更大剂量的强的松(或相当剂量的口服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受到的影响最大,尤其是在全身类固醇完全撤药时。12.在HPA-轴受到抑制期间,当患者遇创伤、手术、感染(特别是胃肠炎)或其它与严重电解质损失有关的情况时,可能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症状或体征。虽然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在上述情况下可以控制哮喘症状,但在临床推荐剂量下,无法提供人体正常生理量的类固醇,及应对紧急情况的盐皮质激素活性。在应激反应或严重哮喘发作时,病人需要额外口服类固醇。建议这些病人随身带警示卡。13.对于由口服类固醇转为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的病人要缓慢撤药。在撤药期间,应密切观察患者的肺功能(FEV1或AMPEF),β-激动剂使用情况,以及哮喘症状。此外,还需要观察与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相关的症状,如疲劳、倦怠、虚弱、恶心和呕吐、以及低血压。14.以前曾接受高剂量类固醇全身治疗的病人,从口服治疗改用布地奈德治疗时,可能再发生早期的过敏症状或其他免疫系统疾病,如鼻炎、结膜炎、嗜属红细胞异常、湿疹及关节炎。15.使用免疫抑制药物的患者比健康个体更容易发生感染。例如,对于使用免疫抑制类固醇的敏感患者,水痘或麻疹的发病过程更为严重,甚至致命。没有患过这些疾病,或未曾接种免疫的儿童或成人患者应避免这类感染。类固醇治疗的剂量,途径和持续时间如何影响感染的风险尚不清楚。潜在疾病和/或先前的类固醇治疗对患者感染风险的影响亦不清楚。16.未进行水痘和麻疹感染患者接受吸入性类固醇治疗的研究。在一项临床研究考查了12个月至8周岁儿童哮喘患者在接受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悉液治疗后的免疫应答情况(参见【儿童用药】部分)。17.如果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类固醇治疗的患者接触了水痘病毒感染源,可能需要予以水痘带状疱疹免疫球蛋白(VZIG)或者混合静脉滴注免疫球蛋白(IVIG)治疗。如果患者接触到了麻疹病毒感染源,可能需要予以混合肌肉注射免疫球蛋白(IG)进行预防性治疗。(有关VZIG和IG的处方信息的详细说明参见其药品说明书)。18.布地奈德不是支气管扩张剂,因而不应用于快速缓解急性支气管痉挛或者其它哮喘急性发作。19.与其它吸入性哮喘药同时使用时,服药后可能出现支气管痉挛,并伴有哮鸣的即时性加重。如果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给药后出现了急性支气管痉挛,必须立即使用一种速效吸入性支气管扩张剂进行治疗,中断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并且采取其它替代治疗方案。20.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期间,如果哮喘对患者常用量的支气管扩张剂无响应时,应立即与医生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