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复杂性尿路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感染及下呼吸道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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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奈替米星,其化学名为O-3-去氧C-甲基-3-甲胺基-β-L-阿拉伯糖吡喃糖基(1→4)-O[2,6二氨基-2,3,4,6-四去氧-α-D-甘油基-4-烯己吡喃糖基-(1→6)]-2-去氧-N3-乙基-L-链霉胺硫酸盐。 |
可必特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小瓶(2.5毫升)吸入用溶液含异丙托溴铵0.500毫克(相当于异丙托溴铵一水化物0.522毫克)和硫酸沙丁胺醇3.000毫克(相当于沙丁胺醇碱2.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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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州制药有限公司 |
勃林格殷格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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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916 |
H20150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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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复杂性尿路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感染及下呼吸道感染的治疗。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哮喘、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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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肾功能正常者:成人用于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日3-4mg/kg,中、重度感染每日4-6mg/kg,严重全身性感染每日6-7.5mg/kg,每8-12h给药1次。 小儿用量:6周以上至12岁者用量为每日4-6mg/kg,每8-12h给药1次;出生6周以内者每日4-5mg/kg,每12h给药1次,早产儿、新生儿的用量应适当减少。 严重感染、新生儿、婴幼儿感染时均以静脉滴注给药为宜,疗程视病种、病情而异一般为7-14日。 奈替米星应用疗程中宜定期监测患者血药浓度,使血药峰浓度保持在6-10mg/L,谷浓度0.5-2mg/L,新生儿应用时必须监测血药浓度。 静滴时,每次剂量可以灭菌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液50-200ml稀释后滴注1.5-2.0h,小儿应用时可根据剂量适当减少、稀释药液。 2 肾功能减退者:应用时必须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调整剂量,有条件者宜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其结果拟订个体化给药方案,使其血药浓度调整至适宜范围内(见上述),也可根据患者的内生肌酐清除率,或参考血肌酐值、血尿素氮值减少用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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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任何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或有严重毒性反应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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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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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复杂性尿路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感染及下呼吸道感染的治疗。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哮喘、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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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奈替米星为一个半合成的氨基糖苷类广谱抗菌素。其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敏感微生物的正常蛋白质合成而起作用。本品具有广泛的抗微生物作用,主要针对革兰氏阴性杆菌属和少数革兰氏阳性菌,包括枸橼酸菌属、肠杆菌属、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摩根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和葡萄球菌属(耐青霉素和甲氧西林菌)。本品体外对某些分离的不动杆菌、奈瑟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假单胞菌属、沙雷菌属也有活性。多数链球菌和厌氧微生物如梭菌属对氨基糖苷类药物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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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或减少耳、肾毒性反应的发生,治疗期间应定期随访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等检查,并应密切观察前庭功能及听呼改变。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调整剂量使高峰血药浓度在16mg/L以下,且不宜持续较长时间(如2-3小时以上),谷浓度避免超过4mg/L,以减少耳、肾毒性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肾损害程度减量用药(见;用法用量;),高龄患者宜按轻度肾功能减退减量有药。 3.疗程一般不宜超过14日,以减少耳、肾毒性的发生。 4.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静滴。 5.单纯性尿路感 |
极少病例报道,使用本品后可能会迅速发生过敏反应,如荨麻疹、血管水肿、皮疹、支气管痉挛和口咽部水肿。眼部并发症当雾化的异丙托溴铵单独或与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剂合用雾化剂进入眼睛时,有个别报告出现眼部并发症(如瞳孔散大、眼内压增高、闭角性青光眼、眼痛)。眼睛疼痛或不适,视物模糊、结膜充血和角膜水肿所导致的红眼而视物有光晕或有色成像可能是急性闭角性青光眼的征象。如果出现某些上述症状,应首先使用缩瞳药并立即求助医生。患者应在指导下正确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