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复杂性尿路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感染及下呼吸道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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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奈替米星,其化学名为O-3-去氧C-甲基-3-甲胺基-β-L-阿拉伯糖吡喃糖基(1→4)-O[2,6二氨基-2,3,4,6-四去氧-α-D-甘油基-4-烯己吡喃糖基-(1→6)]-2-去氧-N3-乙基-L-链霉胺硫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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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州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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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916 |
国药准字H20173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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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复杂性尿路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感染及下呼吸道感染的治疗。 |
1.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2.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图、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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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肾功能正常者:成人用于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日3-4mg/kg,中、重度感染每日4-6mg/kg,严重全身性感染每日6-7.5mg/kg,每8-12h给药1次。 小儿用量:6周以上至12岁者用量为每日4-6mg/kg,每8-12h给药1次;出生6周以内者每日4-5mg/kg,每12h给药1次,早产儿、新生儿的用量应适当减少。 严重感染、新生儿、婴幼儿感染时均以静脉滴注给药为宜,疗程视病种、病情而异一般为7-14日。 奈替米星应用疗程中宜定期监测患者血药浓度,使血药峰浓度保持在6-10mg/L,谷浓度0.5-2mg/L,新生儿应用时必须监测血药浓度。 静滴时,每次剂量可以灭菌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液50-200ml稀释后滴注1.5-2.0h,小儿应用时可根据剂量适当减少、稀释药液。 2 肾功能减退者:应用时必须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调整剂量,有条件者宜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其结果拟订个体化给药方案,使其血药浓度调整至适宜范围内(见上述),也可根据患者的内生肌酐清除率,或参考血肌酐值、血尿素氮值减少用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
温开水送服,或温开水溶解后眼用。按克林霉素计:儿童日剂量为8~25mg/h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5mg,一日3次);成人每次150-300mg(重症感染可用450mg),-日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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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任何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或有严重毒性反应者禁用。 |
1.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2.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药物性皮疹,3.对造血系统基本无毒性反应,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一般轻微为一过性。4.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清转氨酶轻度升高及黄疸。5.极少数病人可产生伪膜性结肠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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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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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未足月婴儿慎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65岁)与年轻患者服药后有无显著性差异,临床研究并无足够的病例数佐证。然而,其他些临床试验研究表明: 服用大多数抗生素所产生的与之相关的肠炎,痢疾,60岁以上患者易发生,而且比较严重。因此,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肝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61-79岁) 与年轻患者(18-39岁),口服和静脉给予本品,药代动力学数据无显著性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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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复杂性尿路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感染及下呼吸道感染的治疗。 |
1.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2.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图、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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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奈替米星为一个半合成的氨基糖苷类广谱抗菌素。其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敏感微生物的正常蛋白质合成而起作用。本品具有广泛的抗微生物作用,主要针对革兰氏阴性杆菌属和少数革兰氏阳性菌,包括枸橼酸菌属、肠杆菌属、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摩根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和葡萄球菌属(耐青霉素和甲氧西林菌)。本品体外对某些分离的不动杆菌、奈瑟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假单胞菌属、沙雷菌属也有活性。多数链球菌和厌氧微生物如梭菌属对氨基糖苷类药物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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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或减少耳、肾毒性反应的发生,治疗期间应定期随访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等检查,并应密切观察前庭功能及听呼改变。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调整剂量使高峰血药浓度在16mg/L以下,且不宜持续较长时间(如2-3小时以上),谷浓度避免超过4mg/L,以减少耳、肾毒性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肾损害程度减量用药(见;用法用量;),高龄患者宜按轻度肾功能减退减量有药。 3.疗程一般不宜超过14日,以减少耳、肾毒性的发生。 4.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静滴。 5.单纯性尿路感 |
1.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过敏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 2.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伪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或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用万古哥素。 3.肝功能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 4.有胃肠疾病史,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伴随性结肠炎的患者应慎用。 5.本品治疗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连续用药应不少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性发生。 6.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伪膜性结肠炎,与抗蠕动性止泻药合用,可能使肠内毒素延迟排除,从而导致腹泻延长或加剧。 7.如出现伪膜性结肠炎,选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