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射用盐酸氨溴索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新生儿呼吸窘迫症和新生儿透明膜病。手术前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氨溴索 |
本品为复方制剂,10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0.3克,愈创木酚甘油醚2.0克,辅料为:蔗糖、丙二醇、苯甲酸钠、苯甲酸。 |
|
生产企业 |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广承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213 |
国药准字H2019325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新生儿呼吸窘迫症和新生儿透明膜病。手术前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
用法用量 |
静脉推注和静脉滴注:静脉推注,将本品用10~2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推注;静脉滴注:将本品加入1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滴。成人: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必要时可增至每次30mg或遵医嘱;6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重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四次给药,应使用注射泵给药。静脉输注时间至少5分钟以上。本品亦可与5%葡萄糖、0.9%氯化钠、果糖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输注使用。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对本品及其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新生儿呼吸窘迫症和新生儿透明膜病。手术前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部表面活性物质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易于咳出。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应避免同服强力镇咳药。 2.本品不能与PH值大于6.3的其它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氨溴索游离碱沉淀。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药请进医嘱。3.抑郁症、消化道渍疡、痰量过多、哮喘、持续性或慢性咳嗽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若咳嗽出现复发迹象或伴有发热、皮疹或持续性头痛,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对于持续性呼吸系统疾病(如肺气肿、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