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4)胆囊炎、胆臂炎、肝脓肿;(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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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甲磺酸帕珠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其化学名称:(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1-乙酰氧基乙酯。分子式:C20H22N4O10S分子量:5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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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智同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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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919 |
国药准字H2001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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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4)胆囊炎、胆臂炎、肝脓肿;(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
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及肺炎。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副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疖、脓疱病。淋病: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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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静脉滴注。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 |
口服。成人:对轻度、中度下呼吸道感染(或一般性感染),每次0.25g(2片),每日2次。严重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4片),每日2次。单纯性尿道感染每次0.125g(1片),每日2次;单纯性淋病每次1g(8片),每天2次。肾盂肾炎,推荐剂量为每次0.25g(2片),每日2次。儿童:一般每次0.125g(1片)至0.25g(2片),每天2次。两岁以上患有中耳炎的儿童,每次0.25g(2片),每日2次[每天不可超过0.5g(4片)]。本品一般7天一疗程。最好餐后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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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帕珠沙星及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主要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痛,一般是轻度和短暂的。与其它广谱抗生素类相同,可引起伪膜性肠炎。罕有过敏反应。曾有嗜酸性白细胞增多及短暂的肝酶水平升高。此外,使用头孢菌素会产生阳性抗球蛋白反应,从而干扰血液的交叉配合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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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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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动物试验中未发现对胎儿的有害证据,但在人类研究中缺乏足够的资料,因此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孕妇方可慎用本品。2.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老年(平均年龄84岁)患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可延长至约3.5小时,因此应在医生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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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4)胆囊炎、胆臂炎、肝脓肿;(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
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及肺炎。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副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疖、脓疱病。淋病: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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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属喹诺酮类抗菌药,其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金黄色葡萄球菌DNA旋转酶和DNA拓扑异构酶Ⅳ活性,阻碍DNA合成而导致细菌死亡;对人拓扑异构酶Ⅱ的抑制作用弱。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G+菌如葡萄球菌、链球菌、肠球菌,对G-菌如大肠杆菌、奇异变性杆菌、克雷伯菌、阴沟肠杆菌、柠檬酸杆菌、醋酸钙不动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杆菌、绿脓杆菌等均有良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某些厌氧菌如产气荚膜梭状芽胞杆菌、核粒梭形杆菌、痤疮丙酸杆菌、卟啉单胞菌、部分消化链球菌、脆弱拟杆菌及普雷沃氏菌也有良好的抗菌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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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应先做细菌学检查。一般来说,为防止细菌出现耐药,在感染的致病菌确定后,在保证病人治疗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给药时间。 2给药期间,不管有无必要继续用药,在开始给药3天后应判断继续用药的必要性,评估是否停用本药或改用其它药物.一般来说,本药量常用治疗疗程14天。 3此药一般不可与其它药物成输液剂混合使用。 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疗程。 5孕妇及有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因药物可通过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停止哺乳。 6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建议儿童禁用本品。 7老年患者用药检测血药浓度、尿排泄量时,Cmax、AUC升高,尿中回收率下降,因此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注意剂量。 |
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反应的患者应慎用。 2.使用期间或停药后如发生严重腹泻,要警惕是否出现伪膜性肠炎。 3.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建议使用葡萄糖氧化法或己糖活化法来测定血糖。本品不会干扰肌氨酸酐的碱性苦味酸盐鉴定法。 4.因本品不宜压碎后使用,应整片吞服,因此不适合年幼儿童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