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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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9-甲基-3-(1H-5-四氮唑基)-4H-吡啶并[1,2-α]嘧啶-4-酮钾 |
侧柏叶、紫锥菊根、苍白锥菊根、赝靛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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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德国夏菩天然药物制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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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219 |
注册证号Z2016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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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
用于普通感冒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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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过敏性鼻炎:成人一次5mg(1片),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4周。支气管哮喘:成人一次10mg(2片),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6周。 |
口服。一次3片,每日早、中、晚吞服或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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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含紫锥菊的药物制剂可引起皮疹,发痒,罕见面部浮肿,呼吸困难,头晕和血压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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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支气管哮喘治疗可使用本品。对于小儿,通常按下述年龄组的一次口服量,一日2次,早饭后和晚饭后(或就寝前)服用。但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适宜地增减。 年龄一次口服量 5-11岁1片 11岁以上2片 本品对小儿过敏性鼻炎的使用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情况下,高龄患者生理机能低下,易产生副作用,发现副作用时,需减量(例如半量)或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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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
用于普通感冒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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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由于抑制肌醇磷酸脂代谢而抑制化学介质的释放,对细胞外Ca2+的内流及细胞内Ca2+的释放具有抑制作用;同时也抑制花生四烯酸的释放及磷酸二脂酶活性,使环化腺苷酸(cAMP)的水平增加;在体外具有松弛支气管平滑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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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皮质激素和抗组胺药,不是使已经发作的症状迅速减轻的药物,使用时应注意。2支气管哮喘患者用药过程中如出现大发作,必要时服用气管扩张剂或皮质激素。3对于长期服用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由于服用本品而对皮质激素减量时,须逐步进行。已减量的患者,在中止服用本品后,可能再度复发。4出现副作用时,可减量或停药。5对于季节性发作的患者,应考虑在好发季节之前服用该药,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
1.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2.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3. 如症状加重或持续时间超过10 天;在此期间如出现呼吸困难、发热或脓性、血性分泌物等,请及时随访医师。 4. 已知对乳糖或蔗糖不耐受患者,建议在用药前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