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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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9-甲基-3-(1H-5-四氮唑基)-4H-吡啶并[1,2-α]嘧啶-4-酮钾 |
硫酸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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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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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219 |
国药准字H19990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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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痉挛、急性心功能不全、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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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过敏性鼻炎:成人一次5mg(1片),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4周。支气管哮喘:成人一次10mg(2片),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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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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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支气管哮喘治疗可使用本品。对于小儿,通常按下述年龄组的一次口服量,一日2次,早饭后和晚饭后(或就寝前)服用。但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适宜地增减。 年龄一次口服量 5-11岁1片 11岁以上2片 本品对小儿过敏性鼻炎的使用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情况下,高龄患者生理机能低下,易产生副作用,发现副作用时,需减量(例如半量)或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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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痉挛、急性心功能不全、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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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由于抑制肌醇磷酸脂代谢而抑制化学介质的释放,对细胞外Ca2+的内流及细胞内Ca2+的释放具有抑制作用;同时也抑制花生四烯酸的释放及磷酸二脂酶活性,使环化腺苷酸(cAMP)的水平增加;在体外具有松弛支气管平滑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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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皮质激素和抗组胺药,不是使已经发作的症状迅速减轻的药物,使用时应注意。2支气管哮喘患者用药过程中如出现大发作,必要时服用气管扩张剂或皮质激素。3对于长期服用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由于服用本品而对皮质激素减量时,须逐步进行。已减量的患者,在中止服用本品后,可能再度复发。4出现副作用时,可减量或停药。5对于季节性发作的患者,应考虑在好发季节之前服用该药,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伴有心血管疾患(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律不齐、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及惊厥患者。2.若使用一般剂量无效时,应咨询医生,不能随意增加药物剂量或使用次数。反复过量使用可导致支气管痉挛,如有发生应立即停药,更改治疗方案。3.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能产生耐受性。4.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控血清钾的水平。5.本品应在医院内,由医生指导使用。增加使用吸入的β2-受体激动剂可能是哮喘恶化的征象,若出现此情况,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应考虑合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过量吸入本药会有不良反应,因此吸入的剂量使用次数须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