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对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痰液粘稠所致的呼吸道阻塞等症状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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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厄多司坦。 |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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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
济南为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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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653 |
国药准字H37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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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对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痰液粘稠所致的呼吸道阻塞等症状的治疗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痉挛、过敏性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心源性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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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二次,每次一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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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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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不足15岁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未确定妊娠期使用安全性,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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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对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痰液粘稠所致的呼吸道阻塞等症状的治疗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痉挛、过敏性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心源性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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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粘液溶解剂,为一前体药物,其分子结构中含有被封闭的巯基(-SH),通过肝脏生物转化成含有游离巯基的活性代谢产物而发挥粘痰溶解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主要是通过含游离巯基的代谢产物使支气管分泌物的粘蛋白的二硫键断裂,改变其组成成分和流变学性质(降低痰液粘度),从而有利于痰液排出。另外,本品还具有增强粘膜纤毛运转功能等作用。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Beagle犬和SD大鼠连续经口给予本品3个月的无毒性反应剂量分别为48mg/kg/日和30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分别相当于人临床拟用剂量的2.7倍和4.9倍),与给药相关的毒性反应为尿酮体阳性,停药后可恢复。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CHL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ICR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致畸敏感期生殖毒性:SD孕大鼠在怀孕第6-15天连续灌服本品,剂量达100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拟用剂量的162倍)时,母鼠体重增长抑制,胎仔头骨、舌骨、胸椎椎体中心及耻骨骨化迟缓,尾椎、剑突、掌骨骨化点数减少,无毒性反应剂量为50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拟用剂量的81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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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有严重肝、肾功能不良患者慎用,消化道溃疡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3.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4.本品容器内药液为常温下气态物质经低温加压后灌装,请将本品远离火炉、暖气、电热器等发热物体,以避免瓶内高压液体受热爆炸,本品的塑料瓶套作为可能发生危险时的保护,在任何时间内禁止拨下;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撞击,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5.本品宜在阴凉处保存,即气温20℃以下,但不允许冷藏冷冻;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