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莫西林双氯西林钠胶囊
澳美制药厂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β-内酰胺酶产酶菌和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表皮葡萄球菌(β-内酰胺酶产酶菌和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粪链球菌、肺炎链球菌、酿脓链球菌、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球菌属、嗜血杆菌属、大肠杆菌、拟杆菌属等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如鼻窦炎、扁桃体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及慢性支气管炎、大叶性及支气管肺炎、脓胸、肺脓肿等。3.皮肤软组织感染:如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4.生殖泌尿道感染:如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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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阿莫西林0.25g、双氯西林0.125g。 |
本品每粒含盐酸氨溴索75毫克。辅料为:交联聚维酮、巴西棕榈蜡、十八烷醇、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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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澳美制药厂 |
上海勃林格殷格翰药业有限公司分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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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C20100011 |
国药准字J2009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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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β-内酰胺酶产酶菌和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表皮葡萄球菌(β-内酰胺酶产酶菌和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粪链球菌、肺炎链球菌、酿脓链球菌、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球菌属、嗜血杆菌属、大肠杆菌、拟杆菌属等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如鼻窦炎、扁桃体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及慢性支气管炎、大叶性及支气管肺炎、脓胸、肺脓肿等。3.皮肤软组织感染:如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4.生殖泌尿道感染:如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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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 用量: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的儿童,常用量每次2粒(含阿莫西林0.5g和双氯西林0.25g),每6h一次。严重感染和呼吸道感染:每次3粒(阿莫西林0.75g和双氯西林0.375g)。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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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对于可能患有与本品辅料不相容的罕见遗传性疾病的患者(请参阅注意事项),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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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和幼儿肾功能发育不健全,使用澳广应监测血药浓度,必要时进行剂量调整。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生殖性研究表明本品可穿过胎盘,但对胎儿无损害迹象。尚无本品在母乳中的分泌资料。在人的妊娠、哺乳期妇女使用的安全性迄今尚未证实,故在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无适当选择余地时才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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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β-内酰胺酶产酶菌和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表皮葡萄球菌(β-内酰胺酶产酶菌和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粪链球菌、肺炎链球菌、酿脓链球菌、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球菌属、嗜血杆菌属、大肠杆菌、拟杆菌属等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如鼻窦炎、扁桃体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及慢性支气管炎、大叶性及支气管肺炎、脓胸、肺脓肿等。3.皮肤软组织感染:如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4.生殖泌尿道感染:如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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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由阿莫西林和双氯西林钠组成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双氯西林为异唑青霉素,后者不易被青霉素酶破坏。 本品体外对下列细菌有抗菌作用。 革兰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和B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粪链球菌、肺炎球菌等。 革兰阴性菌:淋病奈瑟氏菌、脑膜炎双球菌、流感和副流感嗜血杆菌、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氏菌属细菌等。 厌氧菌:梭状芽孢杆菌属、放线菌属细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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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青霉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果使用阿莫西林双氯西林钠治疗时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紧急处理,吸氧、使用肾上腺素、静脉输入皮质激素和保持气道通畅包括气管插管等。 2.对头孢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慎用。 3.已报告在使用所有种类青霉素(包括阿莫西林和双氯西林钠)的患者中发生假膜性结肠炎,它的严重程度为中度至重度。在使用青霉素患者发生腹泻时考虑这一情况是重要的。 4.明显肝功能低下患者应慎重使用。阿莫西林双氯西林钠的肝脏毒性通常是可逆的。 5.单核细胞增多的患者使用氨苄西林治疗时皮疹发生率很高,因此,氨苄西林类抗生素不能给予单核细胞增多的患者。应注意可能发生的霉菌和细菌继发感染。如继发感染发生(通常为假单胞菌属或念珠菌属),应停止用药并适当治疗。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用置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本胶囊应佐以大量水整个吞服,切勿打开或咀嚼。粪便中可偶见缓释载体小丸,其所含活性物质业已在通过消化系统时释放,故已无药效。12.对于急性呼吸系统适应症,如果在治疗过程中症状没有任何改善或恶化,应及时就医。13.已出现极少数严重的皮肤损害病例的报道,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和中毒性皮坏死松懈症(TEN),与祛痰药(如盐酸氨溴索)的使用有时间上的关联。这些病例大多可由患者基础病的严重性和/或合并用药来予以解释。此外,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或TFN的早期阶段,患者可能会首先出现非特异型流感样前驱症状,如发烧、身体疼痛、鼻炎、咳嗽、和喉咙痛。这些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会产生误导,开始可能会使咳嗽和感冒药进行对症治疗。因此,如果出现新的皮肤或粘膜病变应立即就医,其作为预防措施应停止使用盐酸氨溴索。14.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只有咨询医生后,才可使用沐舒坦。15.妊娠期,哺乳期和生产期妇女用药妊娠期盐酸氨溴索透过胎盘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