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莫西林双氯西林钠胶囊
澳美制药厂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β-内酰胺酶产酶菌和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表皮葡萄球菌(β-内酰胺酶产酶菌和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粪链球菌、肺炎链球菌、酿脓链球菌、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球菌属、嗜血杆菌属、大肠杆菌、拟杆菌属等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如鼻窦炎、扁桃体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及慢性支气管炎、大叶性及支气管肺炎、脓胸、肺脓肿等。3.皮肤软组织感染:如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4.生殖泌尿道感染:如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阿莫西林0.25g、双氯西林0.125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噻托溴铵,非活性成份为乳糖。化学名称:(1α,2β,4β,5α,7β)3-恶-9-氮翁三环[3.3.1.02,4]壬烷,7-[(羟基-二-2-噻吩乙酰)氧基]-9.9-二甲基,溴,-水合物。分子式:C19H22NO4S2Br?H2O 分子量:490.4 |
|
生产企业 |
澳美制药厂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C20100011 |
国药准字H2009027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β-内酰胺酶产酶菌和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表皮葡萄球菌(β-内酰胺酶产酶菌和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粪链球菌、肺炎链球菌、酿脓链球菌、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球菌属、嗜血杆菌属、大肠杆菌、拟杆菌属等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如鼻窦炎、扁桃体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及慢性支气管炎、大叶性及支气管肺炎、脓胸、肺脓肿等。3.皮肤软组织感染:如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4.生殖泌尿道感染:如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 |
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的维持治疗,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随性呼吸困难的维持治疗及急性发作的预防。 |
|
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 用量: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的儿童,常用量每次2粒(含阿莫西林0.5g和双氯西林0.25g),每6h一次。严重感染和呼吸道感染:每次3粒(阿莫西林0.75g和双氯西林0.375g)。 |
。 d)药代动力学和药理学特性之间的相关性 药代动力学和药理学特性之间无直接相关... |
|
副作用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a)概述 在共有906例患者接受噻托溴铵治疗1年的临床试验中,最经常发生的良反应为口干。大约14%的患者发生口干。口干反应通常较轻微且随着持续治疗该反应会消失。 b)下表所列的是该种不良反应的报告率,这些资料来自患者接受噻托溴铵治疗1年的临床试验(根据WHO器官系统分级)所有列为常见的不良事件均指与安慰剂组相比报导发生頻率超过1%至2%上市后经验:已收到关于恶心、声音嘶哑和头晕的自发性不良反应报告。 c)关于个别严重和/或经常发生的不良反应COPD患者抗胆碱能治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口干。大部分病例口干症状较轻微。总的来说,口干发生在治疗后的第3至第5周。口干症状通常在患者持续治疗后消失。在906名患者用药1年的临床试验中,因口干不良反应而终止试验的有3名患者(占总治疗患者数的0.3%)。 在用药1年的临床试验中,个别病例所报告的严重且持续的不良反应为便秘和尿潴留。尿潴留只见于有易患因素的老年男性(如前列腺肥大)。 应用噻托溴铵后有个别病例发生室性心动过速和房颤。通常见于易感病人。 和所有吸入治疗一样,噻托溴铵可能引起吸入刺激导致的支气管痉挛。 自发性不良反应报告的过敏反应包括血管性水肿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和幼儿肾功能发育不健全,使用澳广应监测血药浓度,必要时进行剂量调整。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生殖性研究表明本品可穿过胎盘,但对胎儿无损害迹象。尚无本品在母乳中的分泌资料。在人的妊娠、哺乳期妇女使用的安全性迄今尚未证实,故在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无适当选择余地时才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噻托溴铵来说,没有关于妊娠状态下用药的临床资料。动物实验研究显示出与母体相关的生殖毒性。没有关于哺乳期妇女使用噻托溴铵的资料。根据对哺乳期啮齿类动物的研究,少量的噻托溴铵可分泌至乳汁中。 因此,噻托溴铵不应用于妊娠或哺乳期妇女,除非预期的利益超过可能对未出生的胎儿或婴儿带来的危险。 儿童用药:尚没有儿科患者应用噻托溴铵的经验,因此年龄小于18岁的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β-内酰胺酶产酶菌和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表皮葡萄球菌(β-内酰胺酶产酶菌和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粪链球菌、肺炎链球菌、酿脓链球菌、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球菌属、嗜血杆菌属、大肠杆菌、拟杆菌属等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如鼻窦炎、扁桃体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及慢性支气管炎、大叶性及支气管肺炎、脓胸、肺脓肿等。3.皮肤软组织感染:如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4.生殖泌尿道感染:如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 |
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的维持治疗,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随性呼吸困难的维持治疗及急性发作的预防。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由阿莫西林和双氯西林钠组成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双氯西林为异唑青霉素,后者不易被青霉素酶破坏。 本品体外对下列细菌有抗菌作用。 革兰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和B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粪链球菌、肺炎球菌等。 革兰阴性菌:淋病奈瑟氏菌、脑膜炎双球菌、流感和副流感嗜血杆菌、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氏菌属细菌等。 厌氧菌:梭状芽孢杆菌属、放线菌属细菌等。 |
药理作用 噻托溴铵为长效的抗胆碱能药物,它对五种胆碱受体(M1-M5)具有相似的亲和性。通过和平滑肌上的M3受体结合产生对支气管平滑肌的扩张作用。这种作用具有竞争性和可逆性。体内、体外研究显示本品具有剂量依赖性的、可持续24h的抑制乙酰甲胆碱诱导的支气管收缩作用。本品对支气管的扩张作用具有突出的定位选择性。毒理研究生殖毒性:大鼠吸入剂量达1.689mg/kg/d(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临床推荐日剂量的760倍),对生育力未见影响。大鼠吸入剂量达0.078mg/kg/d(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临床推荐日剂量的35倍),有流产,活胎数量和平均胎儿重量减少,胎儿的性成熟延迟的作用;兔吸入剂量达0.4mg/kg/d(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临床推荐日剂量的360倍),增加植入后的丢失。但在大鼠和兔吸入剂量分别为0.009和0.088mg/kg/d(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临床推荐日剂量的4和80倍),未见这种作用。遗传毒性:本品细菌基因突变试验、V79中国仓鼠肺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人淋巴细胞体外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大鼠肝细胞程序外DNA合成试验结果均为阴性。致癌性:大鼠吸入本品剂量达0.059m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青霉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果使用阿莫西林双氯西林钠治疗时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紧急处理,吸氧、使用肾上腺素、静脉输入皮质激素和保持气道通畅包括气管插管等。 2.对头孢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慎用。 3.已报告在使用所有种类青霉素(包括阿莫西林和双氯西林钠)的患者中发生假膜性结肠炎,它的严重程度为中度至重度。在使用青霉素患者发生腹泻时考虑这一情况是重要的。 4.明显肝功能低下患者应慎重使用。阿莫西林双氯西林钠的肝脏毒性通常是可逆的。 5.单核细胞增多的患者使用氨苄西林治疗时皮疹发生率很高,因此,氨苄西林类抗生素不能给予单核细胞增多的患者。应注意可能发生的霉菌和细菌继发感染。如继发感染发生(通常为假单胞菌属或念珠菌属),应停止用药并适当治疗。 |
1.噻托溴铵作为每日一次维持治疗的支气管扩张药,不应用作支气客痉挛急性发作的初始治疗,即抢救治疗药物; 2.在吸入噻托溴铵粉末后有可能立即发生过敏反应。 3.与其它抗胆碱能药物一样,对于窄角型青光眼、前列腺增生、或膀胱颈梗阻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4.吸入药物可能引起吸入性支气管痉挛。 5.与所有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一样,对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只有在预期利益大于可能产生的危害时,才能使用噻托溴铵。尚无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使用噻托溴铵的经验。 6.肝功能不全患者可以按推荐剂量使用噻托溴铵。 7、患者需注意避免将药物粉末弄入眼内。必须告知患者药粉误入眼内可能引起或加重窄角型青光眼、眼睛疼痛或不适、短暂视力模糊、视觉晕轮或彩色影像并伴有结膜充血引起的红眼和角膜水肿的症状。如果出现窄角型青光眼的征象,应停止使用噻托溴铵并立即去看医生。 8、口干,是由抗胆碱能治疗引起的,长期可引起龋齿。 9、噻托溴铵的使用不得超过一天一次。 10.胶囊应该密封于囊泡中保存,仅在用药时取出,取出后应尽快使用,否则药效会降低,不小心暴露于空气中的胶囊应丢弃。 11、本胶囊仅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