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聚维酮碘凝胶

聚维酮碘凝胶

非处方 非医保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细菌性阴道病及混合感染性阴道炎。

查看说明书
聚维酮碘凝胶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聚维酮碘凝胶
聚维酮碘凝胶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主要成分

本品每支含聚维酮碘0.25g。辅料为:羟乙基纤维素,丙二醇,甘油,磷酸氢二钠,枸橼酸,无水碳酸钠,十二烷基硫酸钠。

本品主要成份:沙丁胺醇。

生产企业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237

国药准字H201133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细菌性阴道病及混合感染性阴道炎。

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腹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用法用量

阴道给药。一次1支(5克),一日1次,7-10日为一疗程。于睡前将凝胶挤于阴道深部。病情较重者选用高浓度(含有效碘1%)凝胶。

副作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沙丁胺醇过量可引起低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对有心脏症状(如心动过速,心悸)表现的患者,应考虑中断本品治疗,并给予恰当的对症治疗。如给予具有心脏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但是对患有支气管痉挛的患者应慎用β-受体阻滞剂。 沙丁胺醇过量的体征为显著的心动过速和/或肌肉震颤。应注意对于40揿100μg的本品所含沙丁胺醇相当于4mg的沙丁胺醇片剂。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除非当对母亲预期的受益大于任何可能对胎儿的危害时,孕妇才可考虑使用本品。与其它大多数药物一样,仅有少量发表的资料证明人类在怀孕早期使用沙丁胺醇是安全的。对动物的研究表明,当剂量非常高时,会对胎仔造成某些危险。大规模的动物生殖毒性试验表明,无氟利昂类抛射剂HFA-134A对胎仔发育无损害。 本品的致畸研究显示本品在β2-受体激动剂出现致畸作用的可比高剂量下,未发现致畸作用,但无人类妊娠和哺乳期使用本品的试验数据。 由于沙丁胺醇可能泌入乳汁,故非对母亲的预期受益大于对新生儿的潜在危险,否

成分

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细菌性阴道病及混合感染性阴道炎。

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腹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药理作用

本品为消毒防腐剂,对多种细菌、芽孢、病毒、真菌等有杀灭作用。其作用机制是本品接触创面或患处后,能解聚释放出所含碘发挥杀菌作用。特点是对组织刺激性小,适用于皮肤、黏膜感染。

药理作用:本药为选择性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药,能选择性地激动支气管平滑肌上的肾上腺素β2受体,有较强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其作用机制部分是通过激活腺苷酸环化酶,增加细胞内环磷腺苷的合成,从而松弛平滑肌,并可通过抑制肥大细胞等致敏细胞释放过敏反应介质,解除支气管痉挛。本药用于支气管哮喘。 毒理研究:与其它选择性β2-激动剂相似,对小鼠皮下注射沙丁胺醇显示致畸性。在一项生殖毒性试验中,在2.5毫克/公斤剂量下,9.3%的胎仔出现腭裂。在大鼠试验中,对大鼠整个妊娠期口服给予0.5、2.32、10.75、50毫克/公斤/天沙丁胺醇未出现明显胎仔异常。仅在最高剂量组出现新生仔鼠死亡率上升,原因是母鼠疏于照料。在家兔的生殖毒性试验中,在口服剂量50毫克/公斤/天(即,远远高于人类常规剂量),胎仔出现治疗相关变化,包括眼睑开放(无睑)、继发腭裂口(腭裂)、颅骨前额骨化(颅裂)、以及四肢弯曲。改变本品的处方对沙丁胺醇毒性无影响。 本品采用的无氟利昂抛射剂HFA-134A,在非常高的气化物浓度下(远远超出患者常规用药量中的抛射剂量),对多个种属的动物暴露天数为两年的试验中,未见毒性反应。

注意事项

1.本品能完全杀灭精子,用药时不能受孕。停药3天后即可正常受孕。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4.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