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癌症、术后、骨折、创伤、关节、神经系统等急、慢性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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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含盐酸曲马多(C16H29NO2·HCL)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本品每粒含布洛芬50毫克。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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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贝尔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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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223 |
国药准字H20113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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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癌症、术后、骨折、创伤、关节、神经系统等急、慢性疼痛。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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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单次剂量:成人及14岁以上者:1—2个胶囊就少量水服用(50—100mg盐酸曲马多),如果镇痛不满意,30—60分钟以后可再给予1个胶囊。如果疼痛剧烈,镇痛要求较高,应给予较高的初始剂量(2个胶囊)。每日剂量:一般情况下每日曲马多总量400mg(8个胶囊)已足够,但在治疗癌性疼痛和重度术后疼痛时,可使用更高的日剂量。 |
直肠给药:1-3岁小儿,一次1粒(塞肛门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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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精神药物急性中毒患者禁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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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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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癌症、术后、骨折、创伤、关节、神经系统等急、慢性疼痛。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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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酸曲马多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与疼痛相关的特异性受体。无致平滑肌痉挛作用。在推荐剂量下,不会产生呼吸抑制作用,对血流动力学亦无显著影响。耐药性和依赖性很低。动物试验未发现曲马多的致畸形。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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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阿片类药物敏感者、患有惊厥性疾病者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慎用。可能影响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对吗啡类药物有耐受性的患者慎用,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酌量使用。不得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与中枢安静剂(如安定等)合用时需减量。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由于剂量原因,不推荐14岁以下儿童服用曲马多胶囊。老年病人(年龄超过75岁)的药物清除时间可能延长,因此应根据个体需要延长给药间隔时间。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1.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